向模范看齊 | 榮譽的背后,有著怎樣的故事?
近日
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
先進集體、先進個人
名單新鮮出爐
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王佼莉法官
榮獲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
先進個人稱號
一起來了解
榮譽背后的故事
王佼莉
王佼莉現任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綜合審判庭副庭長,四級高級法官。在案件審理中,她始終關注弱勢女性困境、聚焦兒童健康成長,以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為使命,以真情感動人,以法理說服人。近3年來,王佼莉承辦涉家事、未成年人的刑事、行政、民事案件500余件,每案必慎、嚴肅執法、公正清廉,所承辦案件多次獲評全省法院精品案件、全省法院優秀裁判文書、湖北法院少年審判工作典型案例、湖北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典型案例、湖北法院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典型案例,榮立個人三等功1次,并獲評襄陽市“三八紅旗手”稱號。
以溫情司法
做婦女兒童的貼心人
王佼莉牢固樹立“公正、廉潔、為民、高效”的司法理念,以實際行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圣使命,恪守為民服務的初心,以愛心和關懷詮釋對婦女兒童的關愛和溫情,將法律的剛性和家事糾紛化解的柔性相結合,以調解為主,為矛盾激化的當事人創造溝通的橋梁,精準找出問題癥結所在,迅速化解家事矛盾,她辦理的婚姻家庭案件調解、撤訴率一直在全庭名列前茅。
王佼莉主審的一起爭奪撫養權案件,全職媽媽離婚后重返職場,將孩子交由“隔代撫養”而導致父親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王佼莉經過審理后認為孩子隨母親生活更有利,同時她充分考慮母親重返職場的不易,創新設置撫養緩沖期,允許母親在承諾的6個月合理期限內將親自撫養落實到位,緩解了撫養權糾紛矛盾,真正將未成年人特殊、優先保護理念和對婦女權益保障落到實處。該案入選了2023年湖北法院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典型案例。
以公正執法
做婦女兒童的守護人
王佼莉所在庭室專門審理涉家事以及未成年人刑事、行政、民事“三審合一”案件,她對受理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從重打擊性侵未成年人、侵犯農村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的犯罪;審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時,她準確把握法律關于未成年人的特別規定,切實將“教育、感化、挽救”落實到每一起案件中,在公正定罪量刑的同時,努力讓每一名失足少年回歸正軌。
在審理涉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時,王佼莉有效發揮行政審判職能,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權益。在辦理一起因社保局拒絕為新生兒辦理醫保參保而引起的行政案件時,她從民生保障角度判決責令行政機關履行職責,為新生兒辦理醫保參保手續,體現國家對新生兒權益的特殊關懷,該案獲評2021年全省法院少年審判工作典型案例。今年新的《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改實施后,王佼莉又在襄陽市兩級法院倡導推進了離婚案件中夫妻財產申報令的落地和實施,有效保障了婦女權益。
王佼莉法律專業功底扎實,能夠跳出案件本身,發掘司法實踐中的難點和痛點,積極探索創新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有效解決類案問題,充分保障婦女兒童權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王佼莉審理的全省首例“未成年人利益代表人”案件,面對未成年人權益可能被父母侵害的情況,邀請婦聯作為“未成年人權益代表人”,解決了未成年人財產權益的困境,體現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獲得了湖北省法院的充分認可。
今年,王佼莉審理被網友贊稱為“最美司機”的陳祖軍工亡賠償款項分配糾紛時,為了保障未成年女兒應分得賠償款用于孩子成長需要,她借鑒家族信托制度,在案件中創新引入“提存公證”,將陳祖軍未成年女兒的賠償款全部在公證機構提存,實現了定時定量定向給付未成年人撫養費用,同時發出司法建議,協調聯動婦聯和基層組織,對后續確有大額支出需要時開展家事調查,打消了陳家親屬的顧慮,案件的矛盾得到實質性化解。該案的辦理獲得國家和省市媒體廣泛報道,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反響。
以傾心普法
做婦女兒童的引路人
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不能只停留在審判工作上,必須通過普法宣傳提高廣大婦女兒童的維權意識。王佼莉選取有教育意義的典型案例,定期舉行送法進校園、進企業、進社區等活動,近年來累計舉辦大型活動30余次,受眾達數萬人,有效增強婦女兒童依法維權意識。
同時,結合參加全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聯席會議以及未成年人權益保障和婦女權益維護保障會議等機會,積極建言納策,加強與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協調配合,共同推動家事少年審判工作發展,更加有效地維護婦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讓每一位當事人都感受到法律對人格、對情感的尊重,讓每一位當事人都體會到人民法官為人民的公仆情懷,這既是王佼莉一直堅守的工作準則,也是她的實際行動。歲月改變了她的容顏,但不變的是她那依舊閃爍的法治夢想和對法官職業的初心與熱愛,她決心用青春在荊楚大地上繪就更加精彩的司法為民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