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上高速受阻主動履行義務
作者: 懷佩琳 陳曉紅 發布時間:2018-08-27 訪問次數:4500
近日,黃岡市黃州區法院順利執結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失信被執行人童某欠錢不還,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車輛被法院查封,其開車上高速受阻,遂主動到法院履行法律義務。
被執行人童某與申請人汪某系親戚關系。2013年6月,童某因經濟周轉困難向汪某借款37萬元,但之后一直未履行還款義務。法院判決生效后,童某未依法履行義務。2017年5月,汪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通過網絡查詢,獲知童某名下有兩輛汽車,遂及時對車輛進行了查封。應申請人要求對車輛沒有啟動評估拍賣程序,但采取了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等措施。
近日,童某駕車上高速進入ETC通道時,屏幕上顯示“你已被列入失信黑名單”,對其不予放行。童某遂立即主動趕到法院,要求與汪某協商解決欠款問題。最終,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童某先期支付1萬元,剩下欠款分期支付,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付清。至此,這起案件順利執結。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