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縣法院執結四件勞動仲裁案件
作者: 魏文杰/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8-05-28 訪問次數:3642
近日,隨縣法院成功執結四件勞動仲裁案件,為四名勞動者追回被拖欠工資近10萬元。
2017年11月8日,秦某、施某、陳某等四人以湖北某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稱“商貿公司”)拖欠工資、拒不簽訂正式用工合同等緣由向隨縣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隨縣勞動仲裁委員會經審理后,于2018年1月20日依法作出仲裁裁決,商貿公司需向秦某等四人支付工資和補社會保險資金共計10余萬元。裁決生效后,商貿公司未履行仲裁裁決義務,秦某等四人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隨縣法院經審查后,于2018年1月31日正式立案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發現被執行人銀行賬戶上既無存款,也無其它可供執行財產,且公司處于停業狀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蔡某也一直不露面,案件執行一度陷入困境。但是,辦案人員一直未放棄該案執行,仍四處奔波查找執行線索,最終在調閱商貿公司工商登記信息時發現被執行人商貿公司已將公司性質變更為自然人獨資。隨后,隨縣法院依法追加公司法定代表人、投資人蔡某為該案被執行人,裁定對該案承擔連帶責任。經傳喚,蔡某仍不到庭配合執行,后執行法官對其反復做工作,釋明拒不執行的法律后果,迫于執行壓力,蔡某到法院與四名申請人當場達成和解協議,并于5月24日全部履行完畢。
至此,歷時四個月,四件涉民工勞動報酬爭議案件順利執結到位,有效挽回了民工經濟損失。今后,該院也將繼續加大涉勞動爭議類案件的執行力度,用足用活法律措施,尋找案件突破口,嚴厲打擊侵害民工合法權益的行為,凈化勞動環境。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