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價值
基本案情
周某(男)與林某(女)2020年10月經人介紹相識戀愛,按照當地習俗“上門提親”時,周某給付禮金66000元,后又為林某購買首飾花費15000元。2021年春節期間雙方舉行了婚禮,但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林某答應周某買車后辦理結婚登記,周某向林某給付15萬元購車款。2021年3月15日雙方發生爭吵,林某獨自回娘家生活。因雙方未能就結婚事宜協商一致,周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判令林某及其父母返還彩禮款20余萬元。
裁判結果
人民法院認為,所謂彩禮是以締結婚姻關系為目的,一方按照當地習俗給付對方較大數額的財物。周某上門訂婚時給付的66000元,為林某購買首飾花費的15000元,均發生在雙方婚約期間,可以確定是以締結婚姻關系為目的,且數額較大,屬于彩禮。周某負債給付的15萬元,已經超出了周某的負擔能力,若認定為一般性贈與,不予返還,顯然有失公允。結合該款項的給付目的,可以確定該給付行為是以結婚為目的的大額贈與,亦屬于彩禮的性質。周某與林某訂立婚約,雖舉行了婚禮,但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林某在舉行婚禮后不足半月即獨自回娘家生活,雙方尚未開始持續、穩定的共同生活,故對周某請求返還彩禮的訴請,應予支持。考慮彩禮的實際消耗、共同生活時間長短等具體情況,判決林某及其父母向周某返還90%的彩禮金。
典型意義
“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匪報也,永以為好也?!边@是中國傳統婚俗文化中彩禮的意義,其文化意義遠大于經濟意義。然而,近年來“待嫁而沽”催生出的“天價”彩禮亂象層出不窮。過分凸顯彩禮的經濟意義,實際是將婚姻金錢化、感情物質化,不利于社會文明的進步。同時社會上尤其是農村地區一部分男性也會因難以承擔高昂的彩禮,無法成家立業。而基于“天價”彩禮締結的婚姻,伊始就自帶商業氣息,為日后家庭生活和諧亦埋下隱患。本案通過司法裁判,明確反對“天價”彩禮,對林某“待嫁而沽”的行為予以否定,對促進婚姻平等、涵養鄉風文明、維護家庭和諧具有積極意義,有利于倡導平等、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核心價值
基本案情
楊某系楊某甲之子,楊某甲于2021年因意外去世。陳某系楊某甲生前朋友,因股權轉讓與楊某甲曾發生糾紛。陳某自2022年10月起,用其注冊的抖音號在抖音平臺發布多條涉及楊某甲及楊某的短視頻作品,其中使用了辱罵、侮辱性言辭貶損楊某甲及楊某,并未經許可泄露楊某甲及其家人居住地址、個人經歷以及其他個人隱私信息,所發視頻點贊、關注、評論均達萬次。該行為侵害了楊某甲、楊某的名譽權、隱私權等人格權,嚴重影響楊某及其家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楊某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責令陳某立即刪除在抖音平臺所發侵害楊某甲、楊某人格權的視頻;禁止陳某在抖音平臺發布侵害楊某甲、楊某人格權的視頻。
裁判結果
人民法院認為,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害。《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條規定:“民事主體有證據證明行為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害其人格權的違法行為,不及時制止將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行為人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陳某在抖音平臺持續發布侮辱、誹謗楊某甲、楊某的視頻作品,侵害其人格權,且陳某繼續實施違法行為的可能性較大,如不及時制止,其違法行為可能造成楊某等人的權益繼續受損。楊某的申請符合人格權侵害禁令法定條件,遂依法裁定:陳某立即刪除在抖音平臺所發侵害楊某甲、楊某人格權的視頻;禁止陳某在抖音平臺發布侵害楊某甲、楊某人格權的視頻。禁令送達陳某后,法院及時向抖音平臺運營公司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該公司已將陳某的涉案抖音賬號作2級封禁,涉案作品已全部下架。
典型意義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公民遵循文明、友善的原則,倡導和諧、法治的社會環境。但大數據時代,部分網絡用戶或出于擴大負面言論影響力以泄私憤,或出于博取流量紅利、吸引粉絲關注等目的,發布短視頻侮辱、誹謗他人或泄露他人隱私信息,普通網民不明真相而進行轉發、點贊、評論,如不及時制止該侵權行為,可能會給被侵權人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也容易產生不良社會影響。本案系網絡用戶在網絡平臺不遵守文明規范、惡意侵犯他人名譽權、隱私權的典型案件。人民法院通過查證相關事實,積極發出人格權侵害禁令并及時執行,有力遏止了不法行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一言一行都要嚴格遵守法律規定。民法典實施以來,人民法院在涉網暴案件中積極探索適用人格權侵害禁令,依法規制網絡侵權行為,助力構建健康文明清朗的網絡環境。
核心價值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11日,劉某甲和小伙伴們在小公園一起玩耍時,被一小狗咬傷,其母親周某乙追著狗來到徐某家中,卻被徐某告知該小狗已經被丟棄月余。經診治,劉某甲需注射狂犬病疫苗,產生醫療費用1000余元,后周某乙向徐某索賠疫苗費用、營養費用共5000元。徐某在支付第一針疫苗費用400余元后,認為小狗被遺棄已經不歸他管便拒絕賠償,劉某甲訴至法院要求支付賠償款5000元。
裁判結果
人民法院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條“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原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的規定,小狗脫離原飼養人或管理人的管控,在遺棄、逃逸期間傷人,并不能免除飼養人或者管理人的責任,徐某作為小狗的原飼養人,應當認識到動物的危險性,可能會對他人造成傷害,應就未盡管理義務造成的損害后果承擔責任。據此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經過釋法說理,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徐某向劉某甲支付疫苗費用共計1000余元。
典型意義
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飼養寵物的人越來越多。文明飼養動物、防范動物傷人是每個飼養人、管理人應盡的義務。但有部分人群在飼養熱情褪去后,未能妥善安置好小動物,隨意遺棄寵物狗、寵物貓,導致流浪狗傷人事件頻發。法院通過釋法說理,使得徐某明白隨意遺棄小狗,若發生損害仍需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引導當事人積極進行調解,促使糾紛實質性化解。本案的處理也告訴人們規范飼養動物的重要性,隨意丟棄寵物或者放任寵物逃逸,都屬于對動物的管理不力,如發生糾紛原飼養人需承擔相應責任,促使飼養人、管理人依法、文明飼養寵物,引導人們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構建和諧文明的社會環境。
核心價值
基本案情
曹某在網上某購物平臺看到某鞋業公司廣告頁面上顯示涼鞋能穿6年、穿壞包賠、可泡水,于是買了一雙。到貨后只穿了20多天就發現鞋底開裂,之后裂口越來越大,就在平臺上聯系商家讓其再郵寄一雙鞋子。某鞋業公司開始是不予理睬,隨后告知曹某訂單過了一個月的售后時效。但曹某從該公司的購買頁面上并沒有發現一個月售后的字樣,于是又反復與商家交涉,但商家對曹某的信息不讀不回。曹某向某購物平臺投訴,要求平臺處罰商家的欺詐行為。平臺并未處罰商家,也回復稱訂單超過了售后時效,讓曹某自行找商家解決問題。后來平臺又說曹某是優質客戶,可以退款退貨,再補償曹某100元無門檻優惠券。曹某認為二被告向其提供不符合廣告宣傳的商品,態度惡劣,涉嫌欺詐,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遂訴至法院。
裁判結果
人民法院認為,經營者應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應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如其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質量要求,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本案中,某鞋業公司在案涉商品宣傳和下單頁面上明確標注“能穿六年”“穿壞包賠”等宣傳字樣,但曹某在正常使用案涉商品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就出現嚴重質量問題,向經營者要求換貨卻以過售后期為由被拒絕。某鞋業公司未能證明其向消費者明示售后期限,其對案涉商品質量及服務的宣傳,均存在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情形,構成虛假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由于案涉商品購買價款的三倍不足500元,故賠償金額應依法認定為500元。某購物平臺在某鞋業公司入駐時審核了其主體信息,曹某在維權時從案涉店鋪頁面查找到了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且涉案商品亦已下架。故某購物平臺已經履行了相關義務,曹某要求該平臺承擔連帶責任的訴求不予支持。
典型意義
隨著科技的發展和智能手機的普及,網絡購物已經成為人們購物的首選方式。然而有一些商家不遵守誠信原則,發布虛假廣告,欺騙消費者,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本案的依法審理,對商家來說是一種警示,在電商平臺上投放虛假廣告進行促銷的,構成虛假宣傳,將面臨三倍賠償,可督促商家依法誠信經營;對消費者來說,鼓勵消費者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另外也警示電商平臺,對于入駐商家要盡到審核和提醒注意義務,并且要及時下架處理有關商品,采取必要措施制止涉嫌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只有依法維護正常的交易秩序,打造誠信、法治的網購空間,才能讓人民群眾消費更放心。
核心價值
基本案情
何某與王某為相鄰關系。何某于2022年8月裝修房屋期間,擅自將原規劃設計入戶“內開門”更改為“外開門”,將空調外機未安裝在指定位置,而是在房屋外墻另行安裝空調外機。王某認為其通行及生活受到了影響,要求何某更改遭拒,向物業投訴無果后訴至法院。法院組織現場勘驗,測量結果為:原過道寬122cm,何某大門打開后占過道51cm;何某家空調外機距離王某家客廳窗戶58cm。
裁判結果
人民法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王某房屋與何某房屋位于同一走廊,其進出房屋必須經過何某家門口。何某擅自更改入戶門,門開啟時,走廊一半空間被打開的門體擋住,不僅妨礙王某及其家人正常通行,還存在撞傷行人及占用消防通道的危險。同時,何某擅自變更空調外機安裝位置,距離王某家客廳窗戶僅58cm,一定程度上對王某家產生噪音、廢氣等影響,亦不符合該小區“嚴禁空調主機外掛”的規定。權利需依法行使,也應注意權利邊界,何某行使物權時不得妨礙他人的合法權利,不得妨礙他人自公共走廊安全通行。故判決何某排除妨害,恢復入戶門向內開啟,并拆除空調外機改安裝在指定位置。
典型意義
親仁善鄰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鄰里之間關門是小家,開門是大家。與鄰相處要恪守公德,在方便自身的同時,也要注意權利行使的邊界,不能以犧牲他人利益為代價。何某為自家方便,擅自更改規劃設計,改變入戶門開啟方向,影響鄰居通行和共有通道安全,既違反了民法典關于相鄰權的規定,也有違鄰里之間和諧相處的文化傳統。人民法院通過裁判認定相鄰關系人之間應合理行使權利,盡量避免對他人生產生活造成不當妨礙,充分彰顯了司法裁判在社會治理中的規則引領和價值導向作用,對傳播友善、和諧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鄰里和睦、團結互助的社會環境具有積極意義。
核心價值
基本案情
周某系梁某外甥,2020年5月周某提起本案訴訟,要求梁某履行雙方所簽《房屋買賣合同》并將案涉房屋過戶至其名下。其提交了《房屋買賣合同》復印件和四張收條復印件作為證據?!斗课葙I賣合同》的落款時間為2015年8月,約定梁某將案涉房屋以50萬元出售給周某,周某分四次支付房款。四張收條的時間及內容和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一致。
另查明,梁某欠案外人汪某借款25萬元,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并于2019年10月裁定查封了梁某名下的案涉房屋。在房屋拍賣過程中,周某以案涉房屋已為其購買,正辦理過戶手續為由提出執行異議,被裁定駁回。至房屋被拍賣前,案涉房屋一直由梁某占有使用。
裁判結果
人民法院認為,周某主張與梁某之間存在真實的房屋買賣合同關系,但并未提交證據原件供核實。關于房款給付,周某稱一部分是給付的現金,一部分是用梁某此前欠其款項進行抵償,但其陳述與起訴狀的書面記載不一致,也與其提供的四張收條復印件不符,且高達50萬元的金錢交易均未提供銀行流水等客觀證據予以證實。根據周某提供的合同和收條復印件載明的時間,案涉房屋長達數年均未辦理過戶手續,直至被人民法院拍賣前,該房屋一直由梁某占有使用,周某也未主張要求交付房屋,也與常理不符。在案涉房屋被人民法院查封后,周某方提起本案訴訟,但雙方并未進行實質有效的訴辯,存在虛構房屋買賣事實以逃避人民法院執行的情形,并涉嫌虛假訴訟犯罪,起訴應被裁定駁回,相關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典型意義
誠信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也是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之一,正當行使訴訟權利是誠信原則的內在要求。司法實踐中,存在當事人濫用訴權,通過虛構事實引發虛假訴訟,阻礙他人正當權利行使或法院強制執行的現象。這不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增加訴訟成本,也嚴重浪費司法資源,擾亂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如虛假訴訟未被及時識別,也將損害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本案中,人民法院以審慎的態度對案件證據、當事人陳述等進行審查,依法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虛構事實以惡意逃債的情形,及時將涉嫌虛假訴訟犯罪的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充分發揮了司法裁判對社會生活的規范、指引和示范作用,維護了誠信訴訟的社會環境。
核心價值
基本案情
六旬老人劉某沿某大道先推行自行車,后騎行上車;朱某駕駛電動車在其右后方正常行駛,并從右側超越自行車。在朱某超越自行車的過程中,劉某剛上自行車騎行約2、3秒突然失控向右側傾倒,此時朱某駕駛的電動車已超越自行車,劉某連同自行車一起向右側摔倒在電動車后。朱某見狀,停車去扶劉某,并對劉某說,“不是我把你弄倒的,我是好心扶你”;劉某說,“就是你撞的,等我聯系我女兒來處理”。雙方為此發生糾紛。交警部門以“無法確認事故的形成原因及責任”為由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證明》。劉某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朱某賠償其醫療費等15萬余元。
裁判結果
人民法院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朱某是否實施了侵權行為。法院通過仔細審查現場監控錄像可以看出,朱某駕駛電動車超越自行車時,前方無障礙,視線良好,與自行車之間存在一定距離,在慢速車道正常行駛;而劉某騎上自行車后重心不穩,2、3秒后即向右傾斜最終倒地,其倒地受傷是自身原因在起作用。從司法鑒定意見來看,劉某倒地時自行車與朱某的電動車沒有發生接觸,“電動車與自行車車體表面未檢見相互接觸所形成的新鮮痕跡”。故劉某提交的證據不能證明朱某實施了侵權行為,其損害后果與朱某之間沒有因果關系。朱某在劉某摔倒之后積極幫扶,是好意實惠行為。最終判決駁回劉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典型意義
見義勇為、救死扶傷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應有之義。近年來,關于老人摔倒扶不扶等問題受到熱議,“扶不扶”“救不救”一度成為困擾公眾的難題和社會的一個痛點,嚴重影響人們實施善意行為的積極性。本案中,人民法院積極作為,通過查看現場監控、委托司法鑒定等厘清事實,認定朱某不存在侵權行為,其在劉某摔倒之后積極幫扶,是好意實惠,判決駁回劉某的全部訴訟請求,旗幟鮮明的彰顯了司法維護正義的立場。本案消除了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者對可能擔責的顧慮,給樂于助人者吃了一顆定心丸,讓善行善意得到保護,為見義勇為者撐腰,產生了良好社會效果,積極弘揚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回應和滿足了人民群眾對法治建設的新需求和新期待。
核心價值
基本案情
某鐵路公司在2016年例行土地巡查中發現其所有的國有鐵路土地被占用,土地紅線內搭建有簡易廠房和辦公用房,經走訪得知系某木業公司擅自搭建。2017年,在當地政府的協調下,雙方就非法占地和租用土地問題開始協商溝通。在協商過程中,某木業公司又擅自在案涉土地上修建了烘干房和部分廠房。后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鐵路公司遂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某木業公司停止侵權、立即拆除建筑物、交還土地并賠償鐵路用地使用費損失。某木業公司提起反訴,要求鐵路公司賠償其土方回填、鋼構廠房等建設損失及搬遷費200余萬元。
裁判結果
人民法院認為,誠信原則要求所有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該秉持誠實、善意。某木業公司明知其對案涉土地沒有使用權,在未履行任何報建手續、也未經權利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修建廠房,侵害了土地使用權人的物權。雖然某鐵路公司基于某木業公司已經侵占土地的既成事實,經鎮政府協調與其協商解決問題,但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或簽訂土地租賃合同。在此情況下,某木業公司明知案涉土地系劃撥的鐵路專用地,仍繼續投入大量資金擅自增建廠房,該行為難以認定為善意。某木業公司認為其生產經營受到影響,但其損失是因自身過錯所致,其要求某鐵路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于法無據。且案涉土地已由某木業公司經營使用數年,其資金投入大部分已經轉化為收益。據此判決某木業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返還土地、賠償某鐵路公司經濟損失,并駁回某木業公司的全部反訴請求。
典型意義
誠實信用被譽為民法中的“帝王條款”,直接體現了民法的價值追求和社會正義。某木業公司明知自身系非法占用鐵路專用地,在協商過程中,不僅未停止侵權,反而繼續擅自擴建,并索賠建設費用,不但于法無據,也顛覆了社會公眾的是非觀。本案在審理中,人民法院面對矛盾沖突、是非曲直,不回避、不含糊、不遷就,堅決跟“和稀泥”說“不”。通過認真審查證據,深入研判案情,依法認定某木業公司的行為非善意,應損失自擔。裁判文書還將誠信、善意、平等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釋法說理,得到了當事人的一致認可,取得了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本案亦是對“誰弱誰有理”“誰鬧誰有理”錯誤觀念的一次校正,對于引導公眾明辨是非、理清黑白、崇德向善具有積極意義。
核心價值
基本案情
曹某駕駛摩托車(未參加保險)與張某駕駛的電動車發生碰撞,導致電動車側翻后將行人鄧某掛倒受傷。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曹某承擔主要責任、張某承擔次要責任、鄧某無責任。事故發生后,鄧某被送醫治療,經診斷,鄧某右股骨頸骨折、右髖關節置換術后改變。后經鑒定,鄧某傷殘程度為九級。鄧某起訴要求曹某、張某賠償9萬余元。
裁判結果
人民法院經審查,了解到張某年逾七旬以拾荒謀生,無其他經濟來源。經做雙方當事人的調解工作,鄧某考慮張某的生活狀況酌減賠償數額,將各項損失調至8萬元,由曹某承擔6萬元,張某賠償2萬元。張某在領取法院調解書時,將調解協議中約定的分期付款一次性給付。該案調解書已履行完畢。各方當事人互體互讓,案涉糾紛徹底化解。
典型意義
近年來,“執行難”這一熱點、難點問題,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生效裁判不能及時執行,不僅使債權人的合法利益無法得到保護,也嚴重影響了法律的有效實施和司法公正。本案雖然標的額不大,但也面臨可能無法執行的困境。人民法院沒有就案辦案,而是將審判和執行一體考慮,在調解過程中充分考慮當事人的現實困難以及后期執行的可能性。經向雙方釋法明理,當事人能做到互諒互讓,鄧某主動降低賠償數額;張某未以年逾七旬無經濟收入、生活拮據為由推卸法律責任,而是積極籌措賠償款提前履行調解義務。對比目前各種逃避執行、轉移財產等逃廢債行為,年逾七旬的張某,以不回避、主動履行生效裁判的行動,體現了老人高度的守法意識和誠信擔當,以實際行動踐行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核心價值
基本案情
某村村民程某龍于2022年12月底病故,因其子女均在外地,由該村村委會出資為其購置棺材等喪葬用品,并張羅辦理了喪葬事宜。程某龍生前銀行賬戶尚有存款9萬元,其配偶秦某與子女程某等人因繼承權發生糾紛。在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之前,當地村委會及綜治中心積極進行調解,人民法庭也對調解工作給予大力指導。
裁判結果
經當地村委會及綜治中心、人民法庭共同組織調解,程某龍的各繼承人達成一致意見。各繼承人為感謝村委會對程某龍的幫扶,同意將程某龍的遺產9萬元全部捐贈給村委會用于村基礎建設及改善村居環境。當事人達成一致協議后,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予以確認。
典型意義
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發展,大量農村青年外出務工,出現了空巢老人、留守兒童等現象,家庭養老育幼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本案通過訴前調解+司法確認,積極推動訴源治理,人民法庭全程參與糾紛調解,與當地基層自治組織、綜治中心協力促成矛盾化解,真正做到案結事了、從源頭化解糾紛。本案的妥善處理,既避免了至親之間為遺產對簿公堂,保全了親情,同時村委會作為基層自治組織,主動幫助老人處理身后事,為解決贍養老人這一困境提供了新的出路。各繼承人最終一致決定將遺產捐贈給村委會用于修繕當地道路,惠及村鄰,也是一種善意的傳遞,是對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傳承,弘揚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