鄖西法院速裁審理一起職務犯罪案
作者: 李思山 發布時間:2019-01-10 訪問次數:6755
1月8日,鄖西縣人民法院適用刑事速裁程序審理一起認罪認罰職務犯罪案件,當庭對4名被告人作出一審判判決。這是該院推進刑事訴訟制度改革,首次運用認罪認罰程序辦理的案件。
鄖西縣六郎鄉陳某、王某、阮某、張某在任村干部期間,自2008年至2012年,4人在組織、實施村修路基、道路硬化等工程項目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伙同工程承包人簽訂虛假的工程追加合同,虛列工程款74.989萬元,4名被告人共分得45萬元,余款為承包人所有。承包商分別出具了虛假領款單。因該村財務資金緊張,至今4被告人尚未領到上述虛列款項。
該案經鄖西縣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后,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向法院提起了公訴。在此期間,4被告人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愿意接受處罰。并在律師見證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庭審中,4被告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并當庭認罪認罰。鄖西法院依照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適用認罪認罰速裁程序,當庭作出了一審判決,對陳某、王某以職務侵占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期執行二年,對阮某、張某以職務侵占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執行二年。四被告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