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法院為54戶棉農集中兌付棉花款
8月28日,宜城法院為54戶棉農集中兌付棉花款。活動現場,在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現場見證監督下,執行員向54名申請執行人有序兌付了11萬余元的棉花款。
被執行人李某某父子系宜城市流水鎮孔畈村7組棉花收購商,負責為宜城市興華工貿公司(李書川)供應棉花,2016年李書川陷入經濟危機,其公司欠李安文、李雪冰棉花款68萬余元,致李安文、李雪冰無力支付所欠棉農棉花款。為躲避追債,李安文舉家外出至廣州務工后,棉農紛紛向法院起訴,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從2017年1月19日至2018年2月12日執行局共收到54件申請執行李某某父子買賣合同糾紛案,申請標的加訴訟費共計258676元。執行員接案后,因李某某父子二人下落不明,遂發出執行公告,并將李某某所有的位于孔畈村7組的房屋予以查封。同時,通過查控系統查詢,發現李某某父子銀行只有少量存款,雖然不足以兌付棉款,但執行員仍將其二人銀行賬戶全部凍結,并將其列為失信人員、限制高消費。由于54戶申請人不能提供其父子其它可供執行財產及其具體下落,于是,執行員只得終結本次執行。
今年6月,李某主動與執行員取得聯系,表示其父子被列入失信人員后,在外務工寸步難行,不僅不能乘坐高鐵、動車、飛機等,就連找工作正規公司查詢到其為失信人員均不錄用,即使錄用,也無法到銀行辦理工資卡,致其二人處處受限。為了生存,李某某請求執行員出面與棉農溝通,誠懇表示分期還款,并現場拿出11萬元先行償還部分案款。經過執行員的調解,看到李某某的誠意,54戶棉農諒解了李某某父子,與其達成和解,協議明年年底前完成剩余欠款。
考慮到棉農領取執行款心情迫切,案款到賬的第二天上午,執行員便將案款有序發放到每位棉農手中,以執行力度傳遞司法溫度。拿到執行款,村民們臉上都露出了開心的笑容,并紛紛與執行員握手言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