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13名被告人獲刑
作者: 王瓊 何佩佩 發布時間:2019-10-16 訪問次數:3195
近日,大悟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依法以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和尋釁滋事罪判處兩惡勢力犯罪集團13名被告人一年五個月至五年八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大悟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陳某與呂某甲、呂某乙各自經常糾集數人,為逞強斗狠,故意傷害他人,持械聚眾斗毆,任意毀壞財物,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組成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分別逐步形成以陳某和呂某甲、呂某乙為首要分子的兩個惡勢力犯罪集團。兩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造成3名被害人輕傷,1名被害人重傷,構成故意傷害罪;以呂某甲、呂某乙為首的犯罪集團借故生非,在公共場所任意毀壞公私財物,構成尋釁滋事罪;兩犯罪集團還相互逞強斗狠,持械斗毆,均構成聚眾斗毆罪。其中一名被告人張某在犯罪集團外還實施了故意傷害犯罪。
大悟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呂某甲、呂某乙是惡勢力犯罪集團的組織、領導者,系首要分子,應當按照各自犯罪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其他被告人按照各自所參與的罪行處罰。大悟法院一審依法判決被告人陳某犯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判決被告人呂某甲、呂某乙犯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數罪并罰,決定各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八個月。對其余10名被告人按各自參與的罪行定罪處罰,分別決定執行一年五個月至三年九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