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夢法院為11名農民工維權
近日,云夢縣法院根據1名農民工代表提交的刑事自訴狀,對一名下欠11名農民工工資的包工頭予以逮捕。第二天,包工頭的親屬主動將全部勞務工資交到法院執行局,11起勞務合同糾紛執行案件全部執行完畢。
云夢縣城關鎮黃湖社區徐某某下欠11名農民工工資收入64140元(最多的10300元,最少的僅480元,農民工平均年齡近60歲),2018年5月15日經云夢法院審理,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但徐某某僅履行5000元后,剩余勞務工資未按期履行,11名農民工遂于同年7月23日向執行局申請執行。
執行局立案后,依法向徐某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但徐某某一直規避執行。今年8月9日凌晨,執行局在開展“夏季烈火”執行活動中,依法拘傳了徐某某,鑒于徐某某沒有履行給付義務的誠意,云夢法院決定對其司法拘留十五日。拘留期間,執行員兩次到拘留所與徐某某交談,講明不履行義務的后果,徐某某提出其在城關鎮有豬圈拆遷補貼收入,執行員遂邀請城關鎮負責豬圈拆遷的秦主任與黃湖社區羅主任一起到拘留所商談,后由于對豬圈拆遷補貼標準未達成一致意見,此還款方案宣告失敗。
8月23日,由于徐某某未履行義務,法院決定對徐某某再次拘留十五日。執行員又到拘留所與徐某某會面,徐某某態度惡劣,表示因法院再次拘留,他堅決不履行付款義務。執行員又與社區干部到徐某某家中,與其妻子和二兒子交談,講明如果徐某某沒有悔改之意,11名申請執行人可能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追究徐某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刑事責任,可能對其家庭造成嚴重影響。
9月6日,在農民工代表向云夢縣公安局控告徐某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云夢縣公安局下達不予立案通知書后,農民工代表向云夢縣法院提出刑事自訴,云夢縣人民法院當天向徐某某送達逮捕決定書。在收到逮捕決定書時,徐某某懾于法律的威嚴,當天打電話通知家人湊錢。第二天下午,徐某某的親屬將下欠的勞務工資全部交到法院執行局,執行員立即通知11名農民工到法院領取勞務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