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安法院公開審理銷售假冒注冊商標案
作者: 劉亞麗 發(fā)布時間:2019-03-27 訪問次數(shù):9027
3月26日,遠安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郭某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一案。公訴機關指控稱被告人郭某利用微信收款后郵寄香煙的方式,在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期價,多次將假冒注冊商標的“黃鶴樓”、“芙蓉王”、“中華”等品牌香煙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銷售給程某,銷售金額共計69550元。
在庭審過程中,郭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當庭表示認罪。
此案將擇日進行宣判。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柯學文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