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要“嵌入式”參與共同締造 讓法治力量融入基層治理
——游勸榮院長赴竹溪縣中峰法庭、竹山縣上庸法庭調研
10月20日,湖北省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游勸榮一行先后前往竹溪縣中峰法庭、竹山縣上庸法庭調研,了解法庭建設情況,聽取人民法庭工作情況匯報和意見建議,研究部署人民法庭建設發展工作。
調研中,游勸榮院長指出,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層司法觸角,處在推進社會治理、促進平安建設、服務鄉村振興的最前沿,承擔著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職責,應當增強責任感,嵌入式參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努力做共同締造的生力軍。
游勸榮強調,當前開展的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是踐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具體行動,也是貫徹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決策部署的需要。新時代美好生活不僅包括良好的自然環境、生活環境、生態環境,自由、平等、公正的法治環境更是新發展階段人民群眾對幸福生活更高層次的要求。全省人民法庭處在服務群眾、解決糾紛第一線,要充分認識共同締造活動對于創新社會治理、助推鄉村振興的重大意義,爭當共同締造的排頭兵。
游勸榮要求,一要緊緊依靠當地黨委政府開展工作。習總書記多次強調強基導向,最高人民法院、省人大常委會、省委辦公廳相繼出臺關于人民法庭建設的相關規定,為人民法庭建設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政策環境。各級法院要積極運用當前利好的政策,及時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法庭建設工作,尋求支持、幫助。
二是人民法庭要嵌入式參與基層社會治理。要克服把法庭作為單純辦案單位、單純就案辦案的狹隘觀念,以服務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為目標,融入當地黨委統一領導的平安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大格局,充分發揮人民法院保一方平安、促一方發展的作用。要完善便民利民服務網絡,通過開辦法治夜校等多種方式,提升人民群眾“見法率”,增強當地法治觀念,提升社會“秩序感”。
三要致力于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將矛盾化解在源頭,提升一審服判息訴率。將新時代“楓橋經驗”融入法庭工作,充分發揮人民法庭的“橋頭堡”作用,早發現、早疏導、早化解,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一線、化解在萌芽狀態。要多元化解矛盾,以最大善意、最低烈度平和地處理矛盾糾紛,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維護基層社會的和諧穩定。
十堰市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高義勇,十堰中院黨組書記、院長王宏,竹溪縣委書記柯尊勇,竹山縣委書記陳建平,竹溪縣、竹山縣委相關負責同志參加調研。中峰法庭庭長、上庸法庭庭長、寶豐法庭庭長、得勝法庭庭長、竹溪縣法院院長、竹山縣法院院長分別匯報了人民法庭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