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又拒繳社會撫養費,怎么辦?日前,陽新法院在利用“點對點”執行查控系統查詢到被執行人財產后,強制執行了一起征收社會撫養費案件。
余某夫婦系陽新縣洋港鎮坑村人,倆人分別在2005年2007年生育一男一女后,又于2013年在政策外生育第三孩,根據計劃生育政策,應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6萬余元。針對余某夫婦的超生行為,縣衛計局作出了征收社會撫養費處罰決定書,然而,社會撫養費征收告知書下達后,余某夫婦并未履行義務,三年來鎮村干部多次上門征收均無果。
去年6月,縣衛計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立即向余某夫婦發出了執行通知書,但余某夫婦仍然置之不理。由于余某夫妻二人長期在外工作,不露面,執行干警多次前往其家中都是無功而返。
近日,在通過“點對點”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銀行賬戶時,得知余某夫婦其在工商銀行北京某一支行有足額存款,隨即,執行干警奔赴北京對該筆存款進行了劃撥,成功執結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