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區法院奔赴千里外扣劃執行款
作者: 蔡甸區法院 發布時間:2018-08-28 訪問次數:3635
近日,武漢市蔡甸區法院執行干警奔赴廣東湛江成功扣劃被執行人銀行存款,執結一起歷時三年的案件,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自2011年10月起,楊某某和周某某即開始向湖北某建筑防水工程公司購買防水材料,欠款達72萬余元,經多次催要后支付了部分貨款,仍余材料款24萬余元,遂訴至法院,經蔡甸區法院審理,依法判決兩被告支付欠款及相關利息。2015年判決生效后,申請執行人湖北某建筑防水工程公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多方調查后,發現被執行人無銀行存款、無車輛、無房產可供執行,同年10月20日終結了本次執行程序。
隨著信息化法院建設的不斷推進,執行工作的信息化運用也變得越來越完善。為保障申請執行人的權益,案件終本后,干警利用網絡查控功能,定期查詢被執行人財產。該系統覆蓋至全國大多數銀行,對于被執行人外出務工的老案件來說起到良好的效果。2018年8月10日(星期五),執行干警在例行查詢中發現被執行人楊某某在廣東湛江一銀行有存款二十八萬余元,這是個利好消息,為了不讓這筆款項流失,執行干警立即準備了扣劃等法律文書,蔡甸區法院干警立即前往湛江,利用休息時間及時扣劃了被執行人的存款,此案得以了結,執行工作受到當事人的認可與贊許。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