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創舉!法院與民政局建立婚姻信息共享機制
發布時間:2023-05-05 訪問次數:10601
法院已經判決離婚了,當事人還需要提交離婚案件生效等相關證明才能登記再婚;當事人已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法院在執行案件時卻無法獲取變動情況……日前,隨著湖北省棗陽市人民法院與市民政局婚姻信息交換和共享機制的建立,這種“煩心事”將不再煩心。據悉,該機制是落實最高人民法院與民政部簽署的《關于開展部門間信息共享的合作備忘錄》的具體舉措和體現,成為湖北省首家“嘗鮮者”。
婚姻信息共享機制文件
據了解,以往,法院在家事、婚姻等案件審判中,經常出現辦理婚姻案件時查詢不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信息,而法院判決或調解離婚的案件信息,民政部門同樣查詢不到。信息的不對等,導致法院審判工作、民政部門登記工作滯后、效率降低;來回跑趟、準備大量紙質材料、辦理手續煩瑣,也給當事人帶來很多麻煩。
為了進一步統一當事人婚姻關系信息的登記、備案和查詢工作,探索婚姻關系確認便捷途徑,構建社會治理“大格局”,棗陽市人民法院與市民政局召開聯席會議,梳理相關問題,共商應對辦法,最終達成共識,于今年4月17日聯合制訂出臺了《婚姻信息交換和共享機制》,為老百姓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務。
根據文件要求,兩家成立了婚姻信息交換和共享制度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并安排工作聯絡員負責日常對接工作。法院定期向民政局提供相關離婚信息材料,民政局及時將相關信息錄入婚姻登記系統中,形成長效工作機制。民政局還為法院司法工作查詢提供便利條件,設立政法查詢專門窗口。
“讓婚姻登記信息有跡可循,讓服務更便民。”棗陽市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法院與民政局婚姻信息共享渠道打通,真正做到了“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切實解決了人民群眾關切的“急難愁盼”問題。同時,也避免因婚姻信息“盲區”而導致的各類糾紛出現。
編輯: 柯學文 曹波
文章出處: 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