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涉嫌拒執罪 賠了夫人又折錢
卡里有存款,按揭購置一處價值60多萬元的房產,卻不愿支付欠對方的貨款16萬多元,對生效的法院判決不但置之不理,還長期故意躲避法院的執行。因涉嫌拒執罪,楊某夫婦被警方列為網上追逃對象。近日,楊某被抓獲后,其丈夫孫某某在法律的威懾下,到荊門市東寶區法院主動履行了還款義務,并多支付了十多萬元的賠償金和罰款。
約定周轉期限 到期不還款
2013年8月,荊門市某肥業公司與山東萊陽登記業主為楊某、實際經營者為楊某丈夫孫某某的某農資經營部簽訂了一份《短期資金周轉協議》,協議約定肥業公司以貨物形式向萊陽某農資經營部提供短期周轉資金。經雙方確認,實際提供貨物價值40萬元,萊陽某農資經營部以現金現款的方式償還短期周轉資金,周轉期限為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11月5日。
轉眼間,約定周轉期限到期,楊某和孫某償還部分資金后,對還欠某肥業公司的16萬余元貨款卻一直未給付。其后,某肥業公司多次催要未果,無奈之下將楊某、孫某夫婦兩人訴至法院。2015年4月2日,東寶法院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判決二被告支付原告某肥業公司貨款16.64余萬元。
有存款、有房產 拒不執行判決
因被執行人楊某和孫某在判決生效后未履行給付義務,原告申請強制執行,東寶法院于2015年7月13日立案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法院向被執行人楊某、孫某郵寄送達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但二被執行人仍未履行義務,也未報告財產情況。期間,東寶法院曾委托山東當地法院異地執行,但楊某、孫某某二人一直躲避執行。
此后,執行法官專程赴山東查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通過多方調查,發現楊某和孫某在山東萊陽某銀行有3.45萬元的存款,遂對其進行強制劃撥,并將兩人納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2015年12月,東寶法院決定對被執行人楊某、孫某每人罰款2萬元,并向其郵寄送達了罰款決定書,但二被執行人仍未履行義務,也未報告財產情況。
法院在調查中,還得知在2015年9月15日,也就是在收到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后,拒不履行的夫婦倆還在山東購買了一處價值67萬多元的商品房及車庫。鑒于楊某、孫某在有存款、有房產、有履行能力的情況下,規避法院執行,情節嚴重,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東寶法院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之后,涉嫌拒執罪的楊某、孫某被警方列為網上追逃對象。今年5月初,楊某在山東被公安機關抓獲。
涉嫌拒執罪被抓 賠了夫人又折錢
楊某進了拘留所,其丈夫孫某才幡然悔悟,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若再不履行還款義務,將面臨牢獄之災。在法律的威懾下,孫某的態度180度大轉變,主動與執行干警聯系。5月8日,孫某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并當場支付申請執行人貨款、利息、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21萬多元,繳納法院對其二人的罰款4萬元。
“楊某夫婦在有履行能力的情況下,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其實到最后他們是賠了夫人又折錢。”承辦案件的余法官算了一筆細賬,法院判決下來后,楊某夫婦若主動履行還款義務,只需支付貨款16.64萬元。但二人東躲西藏不履行,到最后,不僅每人被罰款2萬元,而且為了取得對方諒解,還支付了對方打官司所花的訴訟費、律師費及其差旅費共計5.7萬元,加上支付的利息2.11萬元,楊某夫婦到最后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多花了近12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