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院召開黨組擴大會議傳達學習全國“楓橋經驗”紀念大會精神
11月13日上午,湖北省法院召開黨組擴大會議,傳達學習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60周年暨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20周年大會精神、1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會會議精神和11月10日省委常委會會議精神,結合湖北法院實際,研究貫徹落實措施。省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游勸榮主持會議并講話。
會議強調,全省各級法院要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要深刻認識、牢牢把握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大意義、科學內涵和實踐要求,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統一到陳文清書記講話精神上來,統一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上來,統一到省委的決策部署上來,做實堅持黨的領導這一根本保證、科學的理論這一根本指引、以人民為中心這一根本立場、就地解決矛盾這一目標導向、依法辦事這一時代特征、基層基礎這一堅實支撐,大張旗鼓弘揚“楓橋經驗”,旗幟鮮明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
會議要求,要把104個“楓橋式工作法”先進典型,作為激勵全省法院進一步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強大動力,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論述,結合湖北法院工作實際,迅速部署,研究貫徹落實措施。堅持把落實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作為衷心擁護“兩個確立”、忠實踐行“兩個維護”的具體實踐,切實轉變司法理念和工作方法,做到預防在前、調解優先、運用法治、就地解決,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真正把會議精神轉化為湖北法院的生動實踐。
會議要求,要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指示精神融入人民法院司法辦案各方面全過程,不斷提高法院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的水平,打造訴源治理新“楓”景。要立足審判執行工作,探索創新行之有效的涉法涉訴矛盾糾紛化解方法和機制。要深化做實“有信必復”工作,堅決站穩守好人民立場,加強信訪積案化解。要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職能作用,維護基層和諧穩定,助推基層治理法治化水平,以高質量司法審判為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省法院班子成員、廳級干部出席會議,院機關內設部門負責同志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