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首例“套路貸”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12月20日,云夢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林先念等30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賭博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林先念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賭博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林先榮等其余29人分別被判處十八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2年11月29日,被告人林先念與李學平(另案處理)成立武漢萬通匯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公司經營許可范圍為投資咨詢、企業管理咨詢等,但公司從未經營上述業務,實際非法經營小額貸款,通過高利放貸牟取非法利益。2015年林先念(排行老四)吸納自己的親兄弟被告人林先榮(排行老二)、被告人林先橋(排行老三)加入公司,并糾集親屬、同學、鄉鄰等加入。特別是胡俊、胡飛、黃奔、張浪、張艷軍、李創等人加入后,公司規模不斷壯大,逐步構建起非法高利放貸平臺,從事暴力和軟暴力催討高利貸活動,發展形成人數眾多、成員穩定、層級分明、分工明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犯罪組織通過張貼小廣告,利用社交平臺發布廣告信息,以高額返利籠絡業務員招攬客戶等手段,以無抵押、無門檻、低息貸款為誘餌,引誘被害人至其經營地點辦理貸款業務。其間,被告人林先榮會首先接洽客戶,后由組織成員“面審”,符合條件的,組織成員會以辦理貸款手續為由扣留被害人身份證,并誘騙被害人簽下借條、借款協議、借款申請書,后再由組織成員“下戶考察”(核實客戶及親屬信息的真實性,掌握客戶及其主要親屬的家庭住址及路線,便于以后上門催收)。考察合格后,下戶人員會將客戶帶至武漢相應營業點對其“放款”。該組織通常誘使被害人填寫30000元的“本金”借據,實際強迫被害人接受放款7000至8000元,還強迫被害人為其購買高檔香煙,選擇一個月內歸還“本金”,或每月按“本金”月利率8分至10分支付利息,從中牟取巨大差額和高額利息,攫取每名受害人幾千至十多萬元的暴利。
該犯罪組織長期盤踞在武漢市洪山區鵬程國際、硚口區中心嘉園、民意四路等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當地金融市場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給當地群眾的生活帶來嚴重滋擾,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亦導致該處的警情長期高發。
法院經審理認為,以被告人林先念為首的犯罪組織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特征,依法應當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及其成員為了組織利益,敲詐勒索他人財物,作案54起;強迫交易,作案4起;糾集他人多次尋釁滋事,作案29起;非法拘禁他人,作案1起。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及犯罪情節等,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