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新法院依法公開審理柯某干等18人涉黑案
10月22日,陽新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由陽新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柯某干、柯某等18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非法采礦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等6項罪名一案。本案由3名審判員和4名人民陪審員組成7人合議庭依法進行審理。
檢察機關起訴,2014年初至2018年底,以被告人柯某干、柯某父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打著公司的旗號,組織、領導被告人周某良、陳某華、桂某山、馮某豪等人長期盤踞在陽新縣富池鎮(zhèn)、楓林鎮(zhèn),非法控制豬婆湖區(qū)域和長江流域富池段,以暴力、威脅、恐嚇、“軟暴力”等手段巡湖巡江,腐蝕、拉攏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為組織提供非法庇護,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非法采礦、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35起犯罪事實、3起違法事實,組織之外,另有個人實施犯罪行為2起,致1人重傷,1人輕傷,數(shù)十名群眾受傷、財物受損,十余艘船只被砸。該組織欺壓群眾、危害一方,在豬婆湖區(qū)域及長江流域富池段攫取非法利益2600余萬元,非法開采江砂28萬余噸,嚴重破壞了當?shù)厣鷳B(tài)環(huán)境,嚴重影響了當?shù)厝嗣袢罕姷娜松?、財產(chǎn)安全以及當?shù)厣鐣伟埠徒?jīng)濟社會發(fā)展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4年至2016年,該組織為壯大經(jīng)濟實力,利用豬婆湖養(yǎng)殖的便利條件,安排組織成員暴力巡湖,非法控制整個豬婆湖范圍及周邊區(qū)域,隨意持械毆打過路群眾、強行沒收漁具、逼迫釣魚群眾下跪等,樹立非法權威。為爭搶、鞏固長江流域富池段的勢力范圍,該組織多次驅(qū)趕武穴市某有限公司船只,并多次與武穴市涉黑組織成員火拼,甚至還阻礙長江鯉魚山航道整治工程一標段施工,將施工附屬船船長曹某安打傷。
2016年下半年,柯某干召集組織成員開會商量,決定對富池所有“三無”采砂船只集中管控、統(tǒng)一偷采。隨后,該組織采取所謂的“談判”“協(xié)商”等“軟暴力”傳達采砂規(guī)矩,對不服從的、不遵守規(guī)矩的船只(包括組織成員的船只)進行打砸或者舉報,以此恐嚇震懾采砂船主,從而建立、維護采砂秩序,一舉成為壟斷長江流域富池段的“砂霸”。除此之外,該組織還以低買高賣的方式強行收購非法開采的江砂,賺取差價,并對“三無”采砂船只強行索要管理費。2018年10月,公安機關開始調(diào)查富池非法采砂案,該組織事先串供、安排外出躲藏等,以對抗公安機關調(diào)查,逃避法律追究。
據(jù)悉,在疫情防控的常態(tài)化形勢下,為提高開庭質(zhì)效,陽新縣人民法院積極組織控辯雙方通過遠程視頻多次召開庭前會議。
考慮到柯某干年齡、身體健康等情況不適宜現(xiàn)場庭審,陽新縣人民法院還采用線上線下相結(jié)合的方式進行庭審??履掣赏ㄟ^遠程視頻參加庭審,柯某等17人則被提押至現(xiàn)場參加庭審。
案件審理過程中,陽新縣人民法院嚴把事實關、證據(jù)關、程序關、法律適用關,就該案的全部犯罪事實進行了法庭調(diào)查,組織控辯雙方舉證、質(zhì)證,并圍繞案件爭議的焦點問題開展了法庭辯論,確保案件嚴格精準審理。
由于涉案人員多、犯罪事實多,案情復雜,庭審持續(xù)了兩天,將于庭審結(jié)束后擇期宣判。
黃石市委政法委、市檢察院、市中院、市司法局以及陽新縣委、縣政府等相關領導到場指導工作并旁聽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