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群眾辦實事| 盡心竭力解糾紛,用心為民辦實事
為了公正高效的進行調解工作,在人民調解實踐探索中,湖北法院不斷深入學習,總結經驗,切實發揮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糾紛的作用,確保調解結果有法可依,公平公正。
用心調解化糾紛 被告錦旗表謝意
“雖然這次調解讓我們賠了錢,但法院公正高效的調解及時解決了困擾我們的難題,使我們恢復了正常工作,真是太感謝你們了?!?/span>
近日,一起勞務責任糾紛案件的被告浦某將一面寫有“公平公正 司法為民”的錦旗送到武漢市漢陽區法院,表達對法院公正司法、高效解紛工作的認可與感謝。
今年3月,原告到被告承包的某項目上班,原告卸導管時因鋼絲脫鉤被砸傷,經醫院診斷為胸椎骨折、脛骨遠端骨折。事故發生后,雙方就賠付事宜未達成一致意見,原告遂訴至法院,請求判決被告賠償損失約14萬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仔細審查案件材料,認為案件事實清楚,于8月25日通知原、被告來院調解,但雙方對賠償款項存在較大爭議。承辦法官向原告詳細解釋相應法律規定并介紹賠償標準,指導調解員依法核準各項損失,同時建議被告考慮原告作為農民工受傷后的實際困難,在法定基礎上適當多一些補償,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互讓互諒。經承辦法官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浦某當場給付原告各項損失7.5萬元,原告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糾紛順利化解。
家庭糾紛巧調解 司法為民暖人心
9月8日下午,原被告雙方律師分別將寫著“家庭糾紛巧調解,人民法官暖人心”“傾心調解化糾紛,秉公辦案暖民心”的錦旗送到十堰中院,感激法官心系群眾、司法為民。
事情得從3月的一起離婚案說起:當事人劉某與陸某2016年結婚后,因性格不合,女方劉某提起離婚訴訟。男方陸某婚前在武漢和十堰購置了房產,其中十堰的房產是陸某父母出資30萬購買并初始登記至陸某名下,在2019年產權變更登記至陸某夫妻二人名下,武漢的房產為按揭貸款方式購買,陸某于婚前便開始還貸到現在。由于夫妻共同財產復雜,存在部分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混同,以及父母出資贈與,雙方爭議較大。該案一審判決后,陸某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中,雙方當事人對峙情緒嚴重,劉某雖未上訴,但也因為原判分割給劉某的房產與陸某母親的住房相鄰,雙方經常吵架,甚至發生堵門換鎖等情形,嚴重影響正常生活。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如若不能妥善解決,雙方的沖突矛盾將會不斷加劇,案件的效果會大打折扣。
承辦法官認真研究案情,并多次與當事人及代理律師溝通協調,消除對立。考慮到孩子一直跟隨劉某生活,對劉某的情感依賴較強,法官從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角度出發,勸解陸某放棄撫養權,讓劉某積極配合陸某行使探視權;考慮到判決給劉某的房產與陸某母親的住房相鄰,雙方積怨較深,居住不便,法官勸解劉某放棄十堰房產,由陸某支付劉某該房產的補償款。
該案從5月10日下午兩點多一直調解到晚上七點,最終雙方和解,滿意而歸。收到調解書后,陸某主動向劉某支付了房屋補償款三十多萬元,這起糾紛也圓滿得到了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