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法院集中執行182件涉農案件

4月17日,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法院執行局10名干警在副局長雷必強的帶領下,前往夷陵區分鄉鎮普溪河村執行182件土地租賃糾紛案件,拉開了涉農系列案件的執行序幕。
2012年3月,宜昌心綠農產品開發有限公司與普溪河村一組、三組的122戶村民簽訂了《土地租賃合同》,租賃農戶土地159.25畝用以建設蔬菜基地。合同簽訂后,心綠農產品公司按約支付了3年租金,2015年至2017年租金未支付,且于2013年9月未經農戶同意與宜昌速生星柳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擅自將承租的土地轉租給速生生態農業公司開展柳樹種植業務。后122戶村民將心綠農產品公司和速生生態農業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解除與心綠農產品公司的《土地租賃合同》。夷陵法院經過審理,已于2016年10月28日判決解除122戶村民與心綠農產品公司的《土地租賃合同》,判令心綠農產品公司和速生生態農業公司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無效,并要求二者于3日內將承租土地恢復至基本農田原狀返還村民。
涉案農田截止2017年4月16日仍未能恢復原狀返還村民。另有普溪河村七組、八組59位村民與湖北寶源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的租賃合同糾紛,涉案的44.05畝農田待恢復原狀返還村民。
182戶村民申請執行后,夷陵法院執行局對涉農系列案件高度重視,承辦人當即與普溪河村村委會主任取得了聯系,通過村委會與村民進行了溝通,并發布了執行公告。隨后,執行局與村委會聯合安排了當地村民對涉案土地進行人工清理。4月17日一早,執行局副局長雷必強便帶著10名干警前往普溪河村察看涉案土地實況、了解實地信息,并與村干部進行溝通,確認了土地復墾方案。
暮春的正午已十分炎熱,在村里隨意吃罷午飯,執行干警們便頂著刺眼的炎炎烈日,戴上草帽,拿著農具,下田清理枯死的柳樹苗。他們或斬或折,或拔或砍,只顧埋頭苦干,清理完一小片,再將柳樹苗整理成堆,沒多一會便伐凈一小塊農田。按照計劃和安排,土地表層植物清理完畢后,執行局將會安排推土機和鏟車對農田進行徹底的復墾,執行完畢后土地將全部返還村民。
182件涉農案件的集中執行,是夷陵法院執行局自實行分段集約執行模式后加大執行力度的一次嘗試,對于提升執行效率、維護當事人權益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