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法院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作者: 梅琳璐 發布時間:2018-10-11 訪問次數:4853
雇請了一幫工人從事裝飾工程,在拖欠眾多工人大量工資后又精心策劃逃跑,逃至外地又重操舊業。近日,宜都法院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張某濤、周某紅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2016年4月,被告人張某濤、周某紅(系夫妻)化名“張某”、“周某平”在宜都市工商局注冊成立“湖北某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登記的法定代表人為周某紅的妹妹周某平,實際控制人為張某濤夫妻二人。之后,張某濤夫婦二人對外承接房屋裝修業務,收取業主房屋裝修預付款和結算款,組織工人開展房屋裝修施工。2017年8月29日,張某濤許諾支付工人拖欠的工資的時間將至,由于拖欠的工資數額巨大,張某濤夫婦遂商議逃離宜都,躲避債務。9月4日,根據工人們的舉報,宜都市人社局對該公司拖欠勞動報酬一案進行立案調查。同年12月21日,安徽省安慶市警方根據網上追逃信息將在該省市采用相同的手法,再次以他人名義租用門店從事房屋裝修業務的張某濤夫婦二人抓獲。
宜都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濤、周某紅作為湖北某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66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117萬余元,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為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兩被告人冒用他人名義注冊公司后,在公司運作中對外隱瞞真實身份,在拖欠眾多工人大量工資后又精心策劃逃跑,逃至外地后又企圖以相同手法重操舊業,情節十分惡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