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運用保全措施 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作者: 鄧亞男 發布時間:2021-08-03 訪問次數:8684
“感謝法官,你們優化營商環境的舉措太實在了!既維護了公司信譽形象,更為我們及時化解了經營難題,謝謝你們!”近日,荊門市東寶區法院立案庭庭長趙香平靈活運用財產保全措施,成功調解了一起合同糾紛案件,采取積極措施助力企業生產經營,贏得了當事人的點贊好評。
原告荊州市某商貿有限公司與被告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自2016年便建立了業務往來關系,每年簽訂一次《供應商合同》,合同約定,原告為被告供應某品牌系列商品。至2020年6月,被告共計欠原告貨款218萬余元。為討回貨款,原告遂將被告訴至法庭,并提出訴前保全申請。受理該案后,法院于同日作出裁定,依法凍結了被告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存款230萬元。在立案審查后,趙香平第一時間為該案開辟了涉企案件“綠色通道”,并對涉案雙方企業進行了經濟影響評估,鑒于該案事實清楚,且訴訟可能對雙方企業造成一定負面影響,趙香平立即主動聯系原、被告,告知他們可以適用訴前調解程序,在詳細說明了訴前調解便捷、省時、經濟等優勢后,雙方當事人均表示愿意進行訴前調解。隨后,趙香平立即啟動訴前調解程序,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在調解過程中,本著助力企業經營發展,慎用保全措施的原則,趙香平從維護企業長期合作關系及企業信譽形象、實現雙方共贏的角度出發,耐心地釋法明理,原告最終同意解除對被告的財產保全措施,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原告償還全部欠款。調解協議達成的當日,法院對被告賬戶進行了解封,最大限度減少了保全舉措對被告公司正常生產經營造成的不良影響。至此,該案從訴前保全、立案、達成調解、解除保全,僅僅用了十天時間,真正實現了涉企案件的快立、快審、快結,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貢獻法院力量。
編輯: 柯學文 陸明
文章出處: 東寶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