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必強,男,1970年2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現任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他自2005年入職執行崗位以來,幾十年如一日地熱愛本職崗位、無私奉獻、情系人民、秉公司法、恪守廉潔,真正踐行了“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獨立、文明”的現代司法理念;同時,創新執行機制、學習“互聯網+司法”的新穎工作方式,為破解“執行難”的問題作出了突出貢獻。
惟奉獻則現價值
愛因斯坦曾言:“一個人的價值不是看他得到了什么,而是看他奉獻了什么。”眾所周知,調解糾紛、服務群眾是中國基層法官工作的主要內容。中國基層復雜的社情民意導致基層法官要面臨很多他人意想不到的困難,例如司法條件艱苦、司法信任危機、人才配備缺乏專業性等。正是因為這些不易,基層一線法官的流動性一直以來相對較大。但雷必強同志作為一名基層法官,這幾十年來一直熱愛自己的崗位,恪守工作的本分。多年來,早來晚走是雷必強工作的常態,即便是正常節假日,他也經常奔走在執行一線。2017年1-8月,他結案94件,結案數量居夷陵區法院執行局首位。面對執行局工作的種種忙碌與困難,他總能苦中作樂,完美高效地完成各項執行任務,為人民送去福利、給法院鑄造形象、給新人樹立榜樣。
當然,他還注重在實踐中學習。在扎根實際案件辦理的過程中,他刻苦學習新的法律法規、注重更新專業知識、努力探尋司法規律、潛心研究理論知識,以此不斷提升自己的專業素養,就如其所撰寫的《互聯網+執行》就在《宜昌審判》上被公開發表;同時,他也注重“互聯網+司法”的學習應用,對法院執行指揮平臺等電腦辦公系統主動學習,并虔誠地請教他人學習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熱情地與同事分享學習心得,以此突破自己在互聯網辦公領域的瓶頸。
雷必強對基層法官崗位的熱愛,對執行局工作的堅守,對司法前沿領域理論與技術的探索無不體現了他無私奉獻司法和人民的熱情與信念。他也在這份勤勤懇懇、兢兢業業和無私奉獻中實現了自己的個人價值和社會價值,多次獲得榮譽。法官的奉獻之美,在他這里體現地淋漓盡致。
惟愛民則顯仁義
情系群眾、司法為民是雷必強一以貫之的價值追求,他始終認為:“基層法官只有有愛民之心,方可彰顯仁義,贏得百姓信任。”宜昌A公司職工維權糾紛案在2015年10月進入執行程序后,雷必強高度重視、親自牽頭、組織專班開展執行工作,尋找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經過兩個多月的努力,他和同事清收回被執行人在外債權100多萬元,并趕在春節前給職工集中兌現了部分工資。其后,他仍舊不忘這些可憐的失業職工,為他們的利益繼續奔走,多方查找可供執行的財產。然而,A公司的土地、廠房等資產均已被兄弟法院查封,暫無其他資產可供執行。即便如此,他和他的同事仍舊不曾放棄,因為縈繞在他們心頭的始終是這一百多名群眾的應得利益,“司法為民”在他們這里絕不能成為空白的口號!故而,他們另辟蹊徑,與A公司主要財產的抵押銀行進行溝通。希望由兄弟法院進行司法拍賣后,抵押銀行放棄部分受償權,抵押部分債款用以支付工人工資。并于2017年4月12日與抵押銀行、A公司欠薪職工代表協商達成一致協議。在2017年4月26日,他和同事們在夷陵區人民法院向職工們發放了拖欠多年的工資246萬余元。發放現場,職工們個個喜笑顏開,并為夷陵區人民法院送上了“關愛民生,司法公正”的錦旗,這份錦旗有雷必強莫大的功勞。
當然,辦案鐵漢也有柔情。面對工傷癱瘓、賠償金遲遲沒有到位的被告,雷必強心生憐憫,數次調解、動員以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更是竭盡全力為他們申請司法救助金,助其渡過難關,挽救瀕臨破碎的家庭;面對身患重病無力賠償的被執行人,他一樣懷著悲憫之心,倡議同事與群眾為其捐款,幫助他走上正常的人生道路。雷必強對原告被告的這份仁心、愛心不僅讓人民群眾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義,也讓他們明白法律的溫情與仁義。一切為民之,則民向往之,他用自己對人民的仁義贏得了群眾的一致好評,在2017年榮獲宜昌市“十大感動當事人法官”榮譽稱號。
公正則生明朗
法官最主要的倫理在于公平地審判、公平地執行,讓人民群眾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執行工作是堅守法治信仰、體現司法公正最后也是最關鍵的一環。雷必強作為一名業務素質過硬的執行法官,在官惟明,蒞事惟平,給人民群眾很好地闡述了惟公正則生明朗的現實含義。
他在官惟明。職業的特殊性使他早已將法官的道德修養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為落實公正之倫理,他始終超然于當事人之外,執行過程中依法依規,按照嚴格的法定程序開展,規避一切需要規避的情形。同時,在執行崗位上,他時刻注重自己的言談舉止、活動交往、職業形象等,盡力避免社會公眾可能出現的任何質疑。全方位維護自己的公務人員形象,也體現了維護司法公正的決心。
他蒞事惟平。社會的公正在于司法的公正。然而公正始于微末,喊口號始終不會有實質的效果。雷必強更是明白這個道理。故而,他創新一系列工作方法,努力將司法執行落到實處,以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例如他創建失信被執行人發布機制,通過夷陵區公眾傳播平臺,向社會公布了第一期失信被執行人名單79人次,第二期失信被執行人名單30人次,引起了轟動效應,不僅多位被發布人主動依法實施執行程序,而且極大地震懾了那些消極的被執行人,也紛紛將案款上繳法院。同時,他和同事還在轄區內發布、宣傳《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法院關于嚴厲敦促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通告》,效果也是十分顯著。如此等等不僅提高了法院執行工作的效率,也充分維護了社會的公平正義。
“宜昌市十大感動當事人法官”曾評價雷必強同志“躬身做公仆,執法擔道義。縈懷熱心腸,滿身浩然氣。”這一身浩然正氣,滌蕩著社會的不公,更昭顯著法律的公正。他為清明的社會環境始終在貢獻著自己的綿薄之力。
惟廉潔則立威望
法院執行局作為法院內設的對判決結果進行執行的機構,是檢驗司法是否公正的重要一環。但是,法官不廉,天平必傾,斷無公平威望可言。雷必強深刻知悉要保證司法公正,自己必須慎獨自律、秉正篤行;樹立正確“三觀”;保持淡泊明志、知足常樂的良好心態。不膨脹欲望,不妄為行為。經得起各種誘惑,頂得住任何清苦,耐得住一切寂寞。
雷必強是這樣想的,也是這樣做的。執行局的工作免不了要與各個當事人接觸,許多申請人因為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識和對司法機構的信任,為了承辦法官能夠盡快盡心盡力地執行自己的案件,向雷必強送些煙酒、土特產品是大有人在。但是,他始終堅守司法廉潔意識,不為金錢美色所惑、不為權勢干擾所懼、不為兒女私情所動,能始終以各類廉政警示案例為戒,時刻做好政治、經濟和家庭這三筆賬。保持廉潔奉公,塑造法院威信。就如執行過程中,許多涉案標額較大的個人、公司或單位,為了拖延或者逃避處罰,行賄承辦法官成為了他們的首選。但他總會言辭拒絕他們的不法行為,堅守自身的法律和道德底線。
雷必強作為一名基層法官,正用自己身體力行的作為,為法院的執行工作添磚加瓦,為中國的司法事業盡自己的全力,他的工作得到了領導和群眾的一致好評,于2012年被夷陵區委、區政府表彰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2014年被夷陵區委表彰為“優秀共產黨員”、2016年被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記“個人三等功”等。他的事跡看似平凡,卻很偉大,值得我們為他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