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官赴監獄中調解糾紛
作者: 余祿 胡艷/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8-05-31 訪問次數:4491
近日,竹山法院干警奔赴荊州監獄,在高墻內審結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不僅減少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進一步的提高了辦案效率,贏得了當事人由衷的稱贊。
原告常某與被告李某于1990年7月20日登記結婚,在婚后生育一子,2006年4月,李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湖北省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現已改為有期徒刑。由于被告李某被判刑,多年來原告常某獨自照顧孩子及承擔生活家庭的壓力,加之二人分居長久,婚姻關系名存實亡,故原告常某起訴離婚。
竹山法院行政庭受理案件后,考慮到被告李某在荊州監獄服刑,法官決定奔赴監獄開庭審理,通過與監獄的聯系,郵寄送達了相應的法律文書。高墻下鐵窗內環境雖然簡陋,主審法官嚴格遵循了審判程序,有條不紊的進行了開庭,告知了李某相關權利義務,并對原告妻子的離婚訴求以及孩子和家庭的現狀仔細講述,庭審過程中,主審一邊對李某做思想工作、一邊安撫李某的情緒,同時勸導李某要積極吸取教訓、努力學習、認真表現,爭取早日完成服刑,經過主審法官的耐心勸說和認真開導,李某對自己犯下的罪行深感內疚,表示對原告常某提出的訴求表示理解,愿意解除婚姻關系,至此,一起在監區審理的民事案件順利審結。該案的審結取得了原被告的認同,即反映了人民法院把責任扛在肩上、把義務落實在行動中,又更進一步加深了與群眾的情感,建強了干群的魚水關系,樹立了人民法院公平公正、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