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破產審判典型案例展播(4)| 精準識別重整價值 綠色能源產能升級
——安能(宜昌)生物質熱電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
安能(宜昌)生物質熱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能公司)是位于宜昌高新區生物產業園的一家基礎能源企業,成立于2011年12月7日,為二十余家企業供應蒸汽。2015年3月26日,公司取得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頒發的電力業務許可證。但因安能公司產能利用率長期只有50%,并未達到設計盈利能力標準,且在國家政策調整背景下,公司電價補貼收入減少,盈利能力更顯不足,最終陷入經營困境,不能償還到期債務合計7億余元。2019年7月5日,安能公司以其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明顯喪失清償能力,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無法繼續經營為由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重整。
宜昌市三峽壩區法院在受理破產申請前,深入企業進行實地調研,發現安能公司主要通過生物質燃燒方式生產“熱、汽、電”產品,高度契合當前“碳中和、碳達峰”產業政策,幾十家下游企業需求旺盛,具有獨特的重整價值;公司生產設施完好,職工齊整,已培育成熟的供熱市場,故又具備一定的重整可行性。
2019年7月26日,三峽壩區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安能公司重整申請,指定管理人接管,并依法許可公司繼續生產經營。
在人民法院的指導下,管理人通過依法行使破產撤銷權、追回公司管理層非正常收入、催收債權、剝離債務、拍賣處置擔保財產等方式化解公司債務約2.14億元。同時,公司通過三年生產經營產生的盈利,支付了全部共益債務約2.4億元和大部分破產費用約500萬元,兌付了大部分職工債權和全部欠發工資,且成功招募到了戰略投資人。在保障債權人平等受償的同時,重整計劃草案還對燃料債權人(周邊農民為主)、小額債權人和其他弱勢群體的債權清償給予了適當照顧。
2022年12月15日召開的第三次債權人會議上,債權人以超過86%的高票表決通過了重整計劃草案。戰略投資人業已遵照重整計劃草案,兌付全部投資資金3.52億元用于清償債權人的債權,并全面接管公司,啟動擴大產能打造宜昌“熱力一張網”工作,公司面貌煥然一新。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化、低碳化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環節,要發展綠色低碳產業,推動能源清潔低碳高效利用,推進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清潔低碳轉型。本案中,安能公司作為全國大型的生物質熱能企業之一,已取得主管部門頒發的特許資質證件,是當地重要的基礎能源企業。由于產能利用率不達標及國家政策調整等原因,公司陷入經營困境而破產。人民法院深入實地調查研究,準確識別出公司重整價值及重整可行性,并在府院聯動的強大合力下,通過重整程序,優化資產負債結構、完善公司治理體系、修復企業信用、保障安全生產,通過競爭性談判順利引進戰略投資人,引導企業走上了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的道路。本案將破產重整與服務保障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有機融合,實現了法律效果、經濟效果和生態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