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解決執行難還須持續發力
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所作的工作報告中指出,3年來,人民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2043.5萬件,執結1936.1萬件,執行到位4.4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98.5%、105.1%和71.2%,基本形成中國特色執行制度、機制和模式,基本解決執行難階段性目標如期實現。
執行難曾是個老大難問題:查人找物難、財產變現難、排除非法干預難、清理歷史欠賬難等諸多“攔路虎”讓人們頭疼不已。基本解決執行難階段性目標的實現,既體現了司法機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積極作為,更彰顯出全面依法治國深入推進所取得的成效。
法律的有效實施是實現全面依法治國的前提,司法裁判的價值也在于執行。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高度,將解決執行難作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切實解決執行難、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的目標。最高法2016年3月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后,各級法院從實際出發,與相關各方密切配合,在構建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加大強制執行力度、規范執行行為、加強執行信息化建設、構建社會誠信體系、深入法治宣傳教育等方面持續發力,不斷創新。
在基本解決執行難過程中,各地沒有走運動式的老路,而是在建立健全制度機制上做文章,更加注重執行領域基礎性、長效性工作,努力實現標本兼治,為建立長效機制鋪路架橋。比如,完善執行信息化體系,建立全國統一的案件流程節點管理平臺,打造執行查控系統、財產評估系統、網絡拍賣系統……一系列舉措取得了可喜的成果:群眾關心的突出問題得到解決,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執行工作更加規范有序,全社會理解支持執行工作的氛圍更加濃厚。
行百里者半九十。基本解決執行難只是新的開始,切實解決執行難的任務將更加艱巨。切實解決執行難是一項社會工程,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各方面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乘勢而上,補齊短板,精準攻堅,再創佳績,堅決打贏切實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努力在更高層次推動執行工作長遠發展,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