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陽:紀委監委干部見證執行賠償案
發布時間:2019-11-22 訪問次數:7517
近日,棗陽市紀委監委第一紀檢監察室4名干部和棗陽市人民法院執行干警一起來到了太平姚崗,現場參與見證了一起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執行過程。
申請執行人姜某彩與被執行人姜某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棗陽法院2019年3月判決姜某菊賠償姜某彩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項損失4.7萬余元。因姜某菊未按判決書履行義務,2019年8月,姜某彩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中,執行法官告知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拒不協助的法律后果后,但被執行人卻以申請執行人多年耕種自己的土地,相關費用沒有給為理由推諉,拒不履行賠償義務。
來到姚崗被執行人家中,執行局長孫延峰與承辦法官劉東武召集雙方調解,并邀請雙方的老父親到場參與調解。調解過程中,雙方各執己見,都不做任何讓步,致使調解多次陷入僵局。面對調解僵持不前,紀委監委干部邱吉峰也主動幫忙做當事人思想工作,他結合自身閱歷,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交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希望兩家多一分謙讓,多一分寬容,化干戈為玉帛。
最終,雙方冷靜下來并同意調解。考慮到當事人是親姐妹關系,和諧相處更利于互利共贏,執行干警積極尋找雙方的利益平衡點,通過釋法析理、曉以利弊,并設身處地為當事人提供多種調解方案,雙方當事人被執行干警的誠心、熱心、耐心所感動,被執行人表示,一周內如果自行協商未果,同意按判決書履行義務。
至此,時鐘已指向18時40分。執行干警謝絕了當事人的挽留,踏著夜色,在繁星的陪伴下回到了各自的家。
“一個小案件竟然花費了這么多的時間和精力,執行法官的勞動強度太大了,通過這次零距離見證執行,我了解到法院執行工作不容易,為了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了社會的公平正義,執行干警確實做出了很多努力。”全程見證了執行過程的棗陽市紀委監委第一紀檢監察室副主任張露贊許道。
編輯: 陳群安 李珮珮
文章出處: 省法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