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巧執借款案
作者: 洪麗萍 發布時間:2018-11-02 訪問次數:4706
10月30日,在大冶法院執行實施一處干警喬裝學生家長深入大冶市金牛鎮某民辦學校摸到該校銀行存款線索后,該校終于與申請執行人閆某達成和解協議,標的額為58萬余元的執行案塵埃落定,執行完畢。
2006年初,被告大冶市金牛某民營學校向原告閆某借款20.8萬元,原告多次向被告討款均無果,故而起訴到法院。2017年3月,法院判決該校償還閆某借款及利息58萬余元。判決生效后,大冶市金牛某民營學校未履行法律義務,閆某申請大冶法院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后,承辦該案的執行員查遍所有銀行記錄,卻查不到該校賬目往來的的蛛絲馬跡。8月底,從外地回到大冶的閆某告訴張謙,該校很可能是利用私人賬戶進行經營活動。可是,會用誰的賬戶呢?執行員決定利用開學繳學費的機會一探虛實。
開學那天,執行員著便裝來到該校,從學生家長口中得知該校的報名繳費賬號,拿到賬號,他迅速來到該賬號的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金牛支行,通知銀行協助查詢該賬戶的流水賬。原來該賬戶確實是該校的隱匿賬戶,自2017年閆某起訴該校后,此賬戶便開始用于為該校的老師發工資、自習補貼、繳納保險等,目前賬戶上余額200多萬元。案件執行終于峰回路轉。然而,當法院扣劃執行款時,該民辦學校又提出異議,稱此存款為私人存款,被法院駁回后,才同意與申請執行人協商還款事宜。在執行員主持下,雙方進行了多輪磋商,最后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執行完畢。閆某借出去12年的欠款終于有了著落。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