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投資 謹防高息“誘餌”
——伍家崗區法院開展金融風險宣傳活動
5月29日,宜昌市伍家崗區法院在萬達廣場開展“攜手筑網·同防同治”防范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宣傳月主題日活動。
當天上午,伍家崗區法院審管辦結合典型案例揭露犯罪分子的慣用伎倆,解析金融類犯罪的表現形式、規律特點和防范對策,引導群眾樹立正確的投資理財觀念,自覺抵制和遠離非法集資,為現場群眾帶來了一場生動寫實的百人法治大講堂。
案情回顧
2014年10月初,葉某為做資金運作生意,加盟了湖南“實實在在”投資擔保公司,利用該運作平臺吸納民間資金。期間,葉某找到吳某和謝某先后注冊成立了“民融匯通公司”和“言成信通公司”。上述兩公司實際控制人均為葉某,公司日常管理工作由謝某負責。
自2014年12月下旬至2015年6月,被告人謝某、梅某、葉某伙同他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未經金融管理部門批準,以“民融匯通公司”和“言成信通公司”的名義,采用與投資人簽訂“出借咨詢與服務協議”、出具承諾函和收款確認書的形式,承諾月息1.4%-1.5%,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募集資金1460余萬元,涉及人數高達150余人。
后公訴機關將謝某、梅某、葉某3人起訴至伍家崗區法院。經審理,伍家崗區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以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3名被告人分別判處二年六個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十萬至二十萬元不等。
反思與教訓:
近年來,非法集資的違規亂象是各部門重點監管和嚴厲打擊的對象。此類案件通常拋出高息“誘餌”,踏上資金易獲的快車道,為高利貸等非法集資活動附著一層魔力。在資金饑渴狀態下的群眾往往失去理性判斷,鋌而走險;而超高的利率則會助長放貸者僥幸的心理,以為可日進斗金。然而,一旦出現公司破產、老板跑路,不但高額利息所得不受法律保護,更有可能損失本金。因此,要想不被騙,首先要克服盲從隨眾的人性弱點。
非法集資就像“變色龍”,廣大群眾可得擦亮眼!在此,小編鄭重提醒大家,對以下幾種投資理財領域非法集資典型手段要提高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一、互聯網平臺非法集資:利用P2P網絡借貸平臺、股權眾籌、金融互助計劃等新型互聯網金融形式實施非法集資。
二、地方交易場所非法集資:大宗商品現貨電子交易場所通過授權服務機構,將某些業務包裝成理財產品向社會公眾出售,承諾較高的年化收益率。
三、虛擬理財非法集資:無實體項目支撐,以“互助”、“慈善”等為噱頭,以高收益、低門檻、快回報為誘餌,靠不斷發展新的投資者實現虛高利潤,具有非法集資、傳銷相互交織的特征。
四、打著“養老”旗號引誘老年人投資:以投資養老公寓等為名,以高額回報、提供養老服務為誘餌,引誘老年群眾“加盟投資”;或是以銷售保健產品等名義,通過舉辦所謂的養生講座、免費體檢、免費旅游、發放小禮品、親情關愛等方式騙取信任,吸引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