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陸法院公開審理童謙等5人涉惡案
作者: 董志新 發布時間:2018-11-27 訪問次數:4247
11月21日,安陸市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童謙等5人涉嫌非法拘禁、搶劫、容留他人吸食毒、強迫他人吸毒罪涉惡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2月3日至7日,殷小妤、周淇、謝夢嬌、李瑤將被害人王某帶至被告人童謙出租屋內予以控制,并輪流看管。找借口對王某實施毆打并對其罰跪,同時強行收走王某的手機,并以王某的名義與其好友徐某微信聊天,騙取徐某先后兩次向王某微信賬戶轉賬1000元和700元,隨后被告人童謙和殷小妤逼迫王某說出其支付密碼,從王某微信賬戶中對外發微信紅包100元,向殷小妤微信賬戶轉賬300元,采用掃碼的方式向被告人童謙微信賬戶轉賬832元,向殷小妤微信轉賬1000元。被告人童謙用該款外出購回毒品后和殷小妤、李瑤、周淇一起吸食。為了防止王某將其一起吸毒的事情泄露出去,被告人童謙和殷小妤、李瑤還威逼王某吸食毒品。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童謙等人釆取暴力、脅迫手段,非法拘禁他人、容留、強迫他人吸毒并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強迫他人吸毒罪、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法院將擇日宣判。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