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法拍房,原房主拒不搬出怎么辦?
“我們家就是普通工薪階層,一家幾口人在外租房,辛辛苦苦攢錢買到這套法拍房。現在不僅拿不到房子,每月還要還房貸,請法官幫我們拿回屬于我們的房子。”買受人一家人心急如焚地說道。
在法院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購買法拍房已成為買房者的選擇之一,但是部分有買房意向者采取觀望態度,特別是看到被執行人承諾騰房、目前房屋尚未騰空的狀態提示,擔心買了法拍房,原房主卻不肯搬離。那么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處理?
近日,十堰市張灣區人民法院就成功執行了這樣一起“法拍房”強制騰退案件。
案情回顧
張某執行李某的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李某拖欠張某70多萬元,拒不履行。經查控顯示,李某在某小區有一套140多平方米的房產,法院依法對該房屋進行評估、拍賣,并順利成交。拍賣過程中,法院依法張貼遷出公告,但房屋居住人李某及其家屬拒不遷出。
私自換鎖,阻礙執行
“這房子是我花錢買的,憑什么讓我搬離?我死也不會離開這里的,你們再逼我,我就不活了”。在法院強制騰退現場,一位老太太突然拿物品往自己腦袋上敲,并順勢躺地不讓執行人員騰退房屋。
張灣法院在強制騰房之前,執行法官多次釋法析理,告知房屋居住人李某及家屬,該房屋已被拍賣,要求其盡快自行搬離房屋,限期領取屋內物品,否則會強制騰退。面對法院的生效判決,李某置若罔聞,拒不騰退,并私自更換門鎖,讓自己70多歲的奶奶在房內居住,企圖阻礙執行。
部門聯動,強制騰退
因多次溝通協調未果,為保障買受人權益,維護網絡司法拍賣的權威性,張灣法院決定采取強制騰退手段。行動當天,執行局出動10余名執行干警,邀請公證處、物業、公安部門共同到場。在執行法官釋法明理和公安機關協調勸解下,老太太態度緩和,同意前往派出所,等待家人接其回家。
騰退完畢,順利交付
待老太太穩定后,張灣法院依法對涉案房屋內的物品逐一清點、登記造冊、打包整理,將物品整齊存放至指定地點,并張貼封條、妥善保管。執行現場分工明確,平穩有序依法依規、公開透明。公證人員全程同步進行了錄音錄像。
最終,經過7個小時的細致工作,順利騰空了房屋,將房屋交付給了買受人。
法官寄語
“法拍房”騰退難是一個復雜且敏感的問題,它不僅關乎到法律的公正執行,更直接影響到買受人的切身利益。拒不騰退的行為是對法律威嚴的公然挑釁。此次強制騰房行動的開展,是對這種違法行為的有力回擊,不僅彰顯了法院依法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決心,更對蓄意抗拒執行、規避執行的行為形成了有效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