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愿意償還欠款,你們把我從失信名單上撤了吧?!苯?,來鳳縣人民法院充分運用“黑名單”的信用懲戒措施,成功讓一名“玩失蹤”幾個月的被執行人主動現身履行法院生效判決。
2017年6月,彭某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來鳳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判決生效后,彭某未履行義務。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執行法官一直在查找彭某相關財產的信息。法院利用網絡查控系統未查詢到被執行人的財產,且被執行人下落不明。后經走訪調查,執行法官查到彭某在外務工,每月有工資收入。鑒于這種情況,法院決定依法將被執行人彭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來鳳法院微信公眾號發布失信黑名單后,大量民眾轉發閱讀,彭某的親朋好友發現了彭某的“身影”,紛紛詢問彭某,讓彭某感到十分丟臉,同時,其生活和出行也受到了限制。在法院強大的執行威懾下,彭某終于認識到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嚴重后果,在發布黑名單后的第二天便聯系執行法官,表示愿意繳納罰金,希望能將其從失信黑名單中刪除。最后,彭某委托其母親到法院繳納了2000元罰金,法官隨即將彭某從失信黑名單里予以了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