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法院鐵面執結養老金
作者: 枝江法院/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8-04-28 訪問次數:3376
“吳某,你說你沒有錢還給申請人,但本院查到你的銀行賬戶有存款,你怎么解釋?”4月20日,枝江法院執行局接待室里,執行干警正在詢問案件被執行人吳某。2010年,枝江法院判決吳某及其丈夫陳某某對其家庭經營油廠的20余萬元借款承擔連帶責任。判決后,吳某和陳某某沒有及時履行還款義務,并在六年前離開枝江外出打工。法院窮盡財產調查措施,也未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但是案件的執行并沒有就此停止,執行干警仍然在努力尋找吳某及其名下財產的線索。2017年,枝江法院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和申請人提供的線索,查到吳某已經開始通過某銀行賬戶領取養老金。執行干警立即前往開戶行凍結了吳某的養老金賬戶存款。不出幾日,消失多年的吳某主動來到了枝江法院。
吳某要求法院解除對養老金賬戶的凍結,但在談到如何給申請人還錢時,吳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枝江法院果斷決定強制執行吳某的養老金,并拘留吳某十五日。在看守所進行深刻反思后,吳某承諾償還借款,并與申請人達成了還款協議,承諾每年還款2萬元至借款還清為止。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