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槍斗毆牽出涉黑團伙 涉案16人在蔡甸法院公開受審


6月19日,武漢市蔡甸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了鐘某等16名被告人涉黑案。該案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傷害、職務侵占、敲詐勒索、非法持有槍支、偽造國家機關印章、非法持有毒品、販賣毒品等多項罪名。
凌晨槍響,涉黑團伙露出水面
2018年1月7日凌晨5時43分,蔡甸警方接到報警,稱一男子在螺絲崗村中槍被送往醫院搶救。警方調查發現,傷者姓周,男,28歲,蔡甸區永安街人。案發前兩個小時,周某受蔡甸區蔡甸街居民李某南的指使,邀約10余人,攜帶單管獵槍、砍刀、棍棒,到奓山街螺絲崗村“新一品農莊”與蔡甸區玉賢鎮居民曾某交涉賭債事宜,雙方發生爭執,曾某持單管獵槍將周某打傷,后駕車逃離現場。
當天中午,辦案民警將曾某團伙成員涂某虎等四人抓獲,查獲作案車輛及作案槍支,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后連續奮戰七晝夜,將曾某團伙11名成員、李某南團伙8名成員抓獲。
經審查,曾某等人是一個在武漢市城區“地下賭場”專門從事放高利貸的犯罪團伙,該團伙聽命于一個外號“虎子”的人。
“虎子”真名鐘某,男,42歲,住蔡甸區玉賢鎮蝙蝠村楊灣17號,曾因搶劫判刑11年。2011年9月,鐘某虎注冊成立了武漢市興合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玉賢鎮從事建筑工程。槍案發生的第二天,鐘某虎逃匿。
總部設在村委會,6名村干部成為“保護傘”
兩個月后,蔡甸區公安分局決定以《刑法》第294條“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對鐘某虎犯罪團伙立案偵查,該案被武漢市公安局列為掃黑除惡“7號專案”。
4月15日,專案組在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將企圖潛逃出境的團伙1號主犯鐘某虎抓獲,同時在武漢市多地收網,將團伙骨干肖某等5人抓獲。
經深挖發現,2016年12月至2018年1月,蔡甸區玉賢鎮蝙蝠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鐘某厚,村干部趙某、王某、陳某、鐘某、魏某勝等人,與鐘某虎團伙串通一氣,將村委會辦公場所無償提供給鐘某虎使用,將在村里新建太陽能路燈工程、村級道路擴寬工程交由鐘某虎、肖某等人,并結伙虛報工程總造價,通過鐘某虎團伙非法牟取私利。
2018年7月,鐘某厚等6人因涉嫌職務侵占被蔡甸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并隨后被區紀委、區監察委立案調查。
首犯放高利貸起家,攫取巨額財產
公訴機關指控,鐘某2007年1月因搶劫罪刑滿釋放后,在地下賭場從事高利貸活動,后陸續將曾某等刑滿釋放及社會閑散人員籠絡至身邊,形成黑社會組織。
從2009起,該組織盤踞武漢市蔡甸區、漢南區等地,通過在地下賭場發放高利貸、販賣毒品等方式非法斂財,豢養組織成員、支持組織活動,并有組織地以暴力手段確立、維護、擴大組織勢力和影響。
2011年至2018年,該組織又多次拉攏、腐蝕蔡甸區玉賢鎮某村村委干部,插手地方工程建設行業,實施了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傷害、職務侵占、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等大量違法犯罪活動,攫取了巨額非法財富,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
案發后,警方查封了該團伙利用違法所得購買的農莊和別墅各1處、車輛4臺、開設的公司2家,查封非法資產合計2000余萬元。
本案有8名被告人未聘請律師,法院委托司法局為8人指定律師提供辯護。庭審中,法庭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展開法庭調查,公訴人就其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舉證,被告人及辯護人進行質證,控辯雙方對案件的事實、證據、法律適用等方面充分發表控辯意見。法庭最后陳述階段,包括首犯鐘某在內的16名被告人全部當庭認罪悔罪。
蔡甸區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執法監督員等60余人全程旁聽庭審,該案將擇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