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劉思萌涉黑案
作者: 羅偉 發(fā)布時間:2020-12-16 訪問次數(shù):13149
12月11日,天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劉思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聚眾斗毆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1月,以熊飛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形成,該組織主要通過開設賭場、暴力拆遷等違法犯罪活動,依靠組織的強勢地位獲取非法經濟利益800余萬元。2016年3月,被告人劉思萌主動加入以熊飛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該組織開設的賭博場所工作獲取固定工資,并接受該組織的領導安排,受該組織主要成員邀約,參與該組織的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劉思萌明知熊飛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實施違法犯罪為基本活動內容,仍主動加入并接受其領導和管理,并在該組織意志之內實施聚眾斗毆等違法犯罪行為,積極參加聚眾斗毆,聚眾斗毆人數(shù)多、規(guī)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前,天門法院已依法判處熊飛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張康等22人一年兩個月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及附加刑;追繳熊飛黑社會性質組織違法所得8060591元;對公安機關已扣押供各被告人違法犯罪使用的車輛、賭資、槍彈及其他物資等予以沒收。
該案將擇期宣判。
編輯: 程勇 陸明
文章出處: 漢江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