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期執行巧拿捏 和解結案現雙贏
2020年7月,一件涉及兩家抗疫藥企的執行案件,在武漢市東西湖區法院執行局的努力下,既保障了申請執行人武漢某醫藥公司(以下簡稱武漢公司)的合法債權,又幫助被執行人廣州某醫藥公司(以下簡稱廣州公司)渡過經營難關。
2020年3月,是武漢疫情防控期間,東西湖區法院執行局接到被執行人調解申請,請求解除限制高消費和查封銀行賬戶的執行措施,并制定了切實可行的還款計劃。執行局了解到,該公司經營狀況一向良好,由于疫情原因,該公司部分貨款難以收回,導致資金緊張,并且疫情期間該公司一直積極參與醫院抗疫治療,為醫院提供相關藥物。若查封其銀行賬戶,有可能導致經營困難,陷入絕境。執行局法官將情況提交局里,大家經過討論,認為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為保障企業合法權益,促進復工復產,可以暫時解除對該公司的強制執行措施,并積極促成當事人雙方和解。
執行局解除執行措施后,立刻開展了調解工作。經向申請人武漢公司細致分析當前情況,耐心解釋相關法律規定,武漢公司同意待廣州公司按還款計劃履行第一筆欠款后再考慮是否調解。5月,廣州公司資金得以周轉后,按照還款計劃主動支付了第一筆執行款314577元。
第一筆款項30多萬已經到賬,但對于近200萬的標的來說還有差距,武漢公司表示因案件款項較大,還需要看被執行人6月承諾的款項能否按期履行再具體談怎么達成和解,同是醫療企業,武漢公司能夠理解廣州公司在此次疫情期間的難處,表示同意暫緩對被執行人采取強制措施。
在此期間,執行局通過微信、電話積極與雙方溝通,在疫情緩解后兩次約見了當事人,了解雙方企業的實際困難,關注還款進展情況。
6月底廣州公司再次如期履行了自己的承諾,支付了第二筆款項50萬元,執行局與申請人武漢公司繼續溝通,最終雙方達成和解。
200萬元執行標的,兩家涉疫醫療企業,是按流程強制執行“一刀切”?還是仔細了解案情,從雙方當事人實際情況出發,靈活變更執行措施?疫情之下,各行各業都面臨著艱難的復工復產困局,如何用好手中的執法權,既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又有力發揮促進經濟良性發展的司法職責,是當前法院審執工作需要思考的重要課題。東西湖區法院執行局用這一成功的案例做出了滿意的答卷,廣州公司也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履行了誠實守信的經營原則。切實維護好營商環境,不僅需要司法機關公正、人性化的執法,還需要企業信守承諾,社會各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