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階上的一封信和一次攙扶
在昏暗的小瓦屋內,湖北省孝昌縣人民法院王店人民法庭庭長陳新舟正在認真傾聽一位70多歲老母親的哭訴。
老人
他說我喜歡怎么告就怎么告,不管我啦,我怎么辦喲!
法官
吳大姐,您的事情既然到了法院,那就是我們的事,別著急,您慢慢說。
老人
我一個人辛辛苦苦把四個孩子拉扯大,現在孩子大了,不管我死活了……
這是一起再平常不過的贍養(yǎng)糾紛案件。
村民吳大姐是位盲人,中年喪夫,好不容易熬到孩子成家立業(yè),不承想因分割家產以及婆媳矛盾,致使母子關系愈走愈遠。
第一次開庭時,其他三名子女均到庭,只有兒子小湯沒有到庭參加訴訟。
吳大姐和兒子小湯之間的贍養(yǎng)問題,雖經親朋好友、村委會多次調解,過去也達成過協議,但二人之間的心結未除,時常發(fā)生爭吵,委屈的吳大姐甚至曾到政府部門信訪。
陳新舟熟知當地的風土人情,在他看來,母子親情不能一刀切,案子也不能簡單地一判了之。要解決這一矛盾,只有先解開母子間的心結。
在庭上聽取了吳大姐和其余三名子女的意見后,陳新舟很快便宣布休庭,轉而在庭下調解工作上發(fā)力。
陳新舟不辭辛苦上門做吳大姐幾個子女的思想工作,其他子女的進展較為順利,但兒子小湯總是避而不見。
一天下午,陳新舟又來到小湯家門前,吃了閉門羹的他干脆蹲在臺階上,拿出隨身攜帶的筆記本,就著膝蓋和包當桌子,弓著半身一字一句地給小湯寫起了信。
“‘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深摯的母愛,無時無刻不在沐浴著兒女們……”字里行間,既表達了子女贍養(yǎng)父母是法定義務,也從情理的角度傳達了子女要孝順、回報父母的傳統美德。
信寫完,陳新舟將信交給村支部書記,托他代為轉交給小湯。
也許是陳新舟的誠意打動了小湯,又或是他的信說到了小湯的心坎上,小湯很快寄來了回信,信中談了他與母親產生積怨的前因后果,同時也表示自己下次一定按時到庭。
第二次開庭,小湯早早地來到了法庭。當天,看著母親拄著拐杖在陳新舟的攙扶下緩緩走上臺階、步入審判庭時,他再也忍不住了,想起不能視物的母親對自己的養(yǎng)育之恩,小湯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一位陌生法官都能做到如此,我這樣對待一個含辛茹苦生我養(yǎng)我?guī)资甑哪赣H,真是悔不當初啊!”
小湯在法庭當即表示愿意贍養(yǎng)母親,會按時支付生活費,照顧母親的日常生活,并承諾會盡快修整母親所居住的小瓦屋。
沒有過多的言語,陳新舟只不過是用一封信和一次攙扶的具體行動,化解了吳大姐與兒子小湯的母子心結,幫助修復了母子關系,讓中華傳統文化中孝老敬親的優(yōu)良美德得以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