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王家橋法庭調解進農家

7月25日上午,松滋市人民法院王家橋法庭庭長盧軍與書記員劉華偉一行頂著酷暑,驅車十幾公里來到王家橋鎮雙河村十組謝某平家調解一起離婚糾紛。
原來,這家的女主人彭某芬與男主人謝某平都已是五十開外的年齡。十多年來因夫妻感情不和,已經分居多年。他們盡管同住一房屋,生活中卻是吃飯各吃各、洗衣各洗各、睡覺各睡各,甚至連種地也是各種各的。夫妻倆平時除了冷戰,就是吵架打坨。夫妻間抬頭不見低頭見卻水火不容。當地人戲稱他們是“冷熱夫妻”、“架子夫妻”。女主人彭某芬因最近受到丈夫的家暴,忍無可忍一氣之下將丈夫謝某平告上法庭,請求離婚。彭某芬明確向盧庭長表示,只離婚不離家。法庭受理了這起特殊的離婚案件,并向被告謝某平送達了開庭傳票,但在法庭指定的時間內謝某平未到庭。
盧庭長考慮到,被告雖經合法傳喚未到庭,另通過村干部傳信被告還是不去法庭應訴,其中必有蹊蹺,在農村,由于當事人的法制觀念淡薄,有很多的夫妻在離婚之后,因新的矛盾引發血案的已不是個案。為了慎重起見,盧庭長決定去當事人的家,先做做調解工作,然后根據案件的證據再作出合法的判決。
在這場特殊的庭審中,盧庭長特邀了村委會的干部及原、被告的兒子參加了庭審旁聽。當事人的兒子已是兩個孩子的父親,庭審中,他聲淚俱下,直言其父在平時的生活中,對母親態度惡劣,動輒家暴。平時也少有溝通,在父母感情生活方面,父親是要負主要責任的。但是其母親也有問題,母親盡管在操勞家務方面做出了貢獻,但是個性極強,也是導致父母感情不和的主要因素。兒子還動情地說,“那時候我們姐弟還小的時候,父母總是擔心孩子走邪路。現在我們姐弟成人后,還擔心父母分離。別人家庭和和美美,一心一意發家致富。而我們的父母還鬧離婚,叫我們做子女的怎么面對世人啦!”村干部在一旁也入情入理地開導夫妻倆。被告謝某平聽著聽著淚流滿面,連聲對妻子說,“請你原諒吧,我錯了,請給我一個考驗期吧!”
眼見火候已到,盧庭長適時發言,一針見血地指出了被告謝某平在夫妻關系中所存在著的過錯,并明確告知他,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中“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的規定,經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但是根據這個家庭的實際情況,其子女均已成年成家,且孫子都有了幾個,為了家庭,為了子孫后代,請當事人夫婦從家庭的大局考慮,擯棄前嫌,重歸于好,做子孫的家庭榜樣,做和諧社會的榜樣。盧庭長的話語句句到位,情法相容。被告謝某平連聲道謝,請求給予考驗期,讓他真正改過。當天就去拆掉夫妻間的隔離墻,挖去夫妻分居的鍋灶,責任田由他一手操勞,真正做到夫妻和睦永不分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