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晚,鄖西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兩起涉民生案件的被執行人采取了強制拘留措施。
被執行人儲某因義務幫工人受害責任糾紛一案被法院判決賠償李某69527元,但經法院多次執行,儲某均未履行給付義務。2月5日晚8時許,該院執行法官接到消息稱被執行人儲某正坐車前往十堰,執行法官不畏辛苦放棄下班休息時間驅車立即前往澗池集鎮,在路上成功攔截到儲某,并將其帶回法院要求其執行。但被執行人儲某在法院明確表示因生活困難拒絕履行賠償義務,鄖西法院依法決定對被執行人儲某強制拘留15天。
被執行人袁某因共有糾紛一案被法院判賠126000元,在執行過程中,袁某拒不履行義務,執行法官多次前往被執行人家中均未找到袁某。2月5日晚10時,執行法官再次帶領法警前往袁某住所查找袁某的下落。通過多方打聽確認,得知袁某住在其親戚家。執行法官又趕往袁某的親戚家找到了袁某,但袁某仍不履行給付義務,最終也被該院采取了強制拘留措施。執行干警將儲某、袁某送進拘留所后已是凌晨兩點。
時至年關,鄖西法院搶抓執行機遇,深夜出擊拘留“老賴”,認真落實上級法院關于在2018年元旦春節期間開展專項執行活動的要求,采取強制措施加大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力度,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