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集中開庭審理4件養(yǎng)老詐騙案件
“現(xiàn)在開庭!”
5月19日上午,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孝感市孝南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涉養(yǎng)老詐騙犯罪案。
自全國打擊整治養(yǎng)老詐騙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湖北全省法院深入貫徹落實專項行動重大決策部署,堅持嚴格依法辦案,依法嚴懲詐騙犯罪。5月19日至20日,湖北四地法院集中開庭審理4起養(yǎng)老詐騙犯罪案件。
通過這4起案件,我們來看看養(yǎng)老詐騙的4個常見的騙局。
“免費旅游送禮品”騙局
“我是一名退休教師,同事介紹我參加種植公司的活動,業(yè)務員送我面條、食用油,還請我坐大巴車到總公司考察參觀,我投資了3萬元,公司承諾年化收益24%,當時就給我返了3個月利息1800元,還多送了1個月利息600元。過幾個月我再找時已經(jīng)聯(lián)系不上他們了……”
隨著李婆婆等人的報案,一起養(yǎng)老詐騙案浮出水面。
5月19日,孝感市孝南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以免費旅游送禮品為幌子的集資詐騙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9月,被告人王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集資為目的,專門注冊成立公司。該團伙以某種植公司和實業(yè)公司為幌子,向社會公眾宣傳虛假的投資項目,以高息回報為誘餌,采取發(fā)傳單,召開推介會、贈送小禮品、組織部分被害人到外地考察旅游等形式吸引被害人投資。至2016年1月底,該團伙共騙取142名中老年被害人511萬元。
該案犯罪團伙專盯中老年人養(yǎng)老的“錢袋子”,利用公司投資為幌子,許以高額利息為餌,讓他們在本應頤養(yǎng)天年的年齡受到侵害。這類養(yǎng)老詐騙犯罪性質惡劣,社會危害性很大,嚴重影響中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
“‘老年公寓’投資返利”騙局
5月19日,襄陽市襄城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以銷售“老年公寓”會員卡為手段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2008年至2011年期間,被告人胡某伙同他人先后成立了養(yǎng)生中心等四家單位,以營銷“老年公寓”項目為名,聘請專人開始組建“老年公寓”營銷團隊,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發(fā)行“老年公寓”金卡、鉆石卡、至尊卡,宣稱按卡額高低享受不同福利補貼,承諾期滿可退還本金。經(jīng)調查,胡某伙同他人非法吸收4241名辦卡人資金共計人民幣3.5億余元。截至案發(fā),尚有2812名辦卡人共計本息2.6億余元未予退還。
該案系“養(yǎng)老詐騙”類案件的典型代表,揭秘了某些養(yǎng)老詐騙的典型騙局,主要手段為“投資返利”,利用“老年公寓”項目方式吸引老年人辦理訂金卡,承諾“低投入,高回報”,最終往往血本無歸。犯罪分子利用廣大老年群體“需要關心”、“輕信他人”、反詐意識不強的特點,設計“代辦社保”“保健品”“免費旅游”“以房養(yǎng)老”“投資返利”“中獎”等騙局并實施犯罪。
“炒公墓’享高額返點”騙局
“如果您認購了我們公司的墓地,可以算作一筆投資款,年利率高達10%到18.5%,比存在銀行理財劃算多了......”
5月19日,黃岡市黃州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以“投資墓地”為幌子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曾某某等人以黃岡某公益有限公司的名義,在沒有取得金融業(yè)務許可證的情況下,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宣傳其公墓認購投資兌付業(yè)務,以年利率10%到18.5%高額回報為誘餌,吸收社會公眾大量資金,以炒公墓吸收存款模式后轉為直接以民間借款方式吸收公眾存款。自2005年11月至2020年5月9日止,共向社會不特定對象846人吸收資金約1.66億元;至案發(fā),尚有786名集資參與人未兌付資金約1.34億元。
“代辦養(yǎng)老保險”騙局
5月20日,武漢市江岸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以代辦“養(yǎng)老保險”“提前退休”為名的養(yǎng)老詐騙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竇某某利用其原系社區(qū)工作人員的身份,工作期間及離職后,謊稱可以通過內部系統(tǒng)操作和社保處的關系,以一次性補繳社保費、提升社保檔次的方式提前辦理退休、提高養(yǎng)老金待遇等為由,騙取6名被害人94.2萬余元,后將欠款用于歸還給個人債務、個人消費。
以上4起案件將擇日宣判。
目前,全省正在開展打擊整治養(yǎng)老詐騙專項行動。湖北法院將繼續(xù)著力于嚴懲養(yǎng)老詐騙犯罪,揭露案件犯罪手法,著力提升老年群體防詐識騙能力,推進整治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涉詐亂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