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在咸寧市咸安區看守所里,咸安區法院執行局法警隊副政委劉昌武第一次見到了被執行人魏某。而就在前一天,魏某因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公安機關通過上網追逃手段在新疆發現蹤跡,從新疆押解回咸寧。
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期間,咸寧某酒店向舒某借款,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借款到期后經舒某多次催討,該酒店與魏某仍未償還借款本息,舒某于是將其訴至咸安區法院。
經法院審理,判決該酒店償還舒某借款本息148萬元,魏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但兩被告均未按判決書履行義務。案件申請強制執行后,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和財產報告令,魏某拒絕報告財產情況,經法院對其罰款仍拒不執行。
案件承辦人劉昌武多次聯系、尋找魏某均無果,從來沒見到過魏某的面。而對其財產進行調查發現,魏某在五家公司均有股權,屬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其行為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遂移送咸寧市公安局咸安分局依法處理。目前,魏某的案件正在偵查之中。
今年以來,咸安區委政法委進一步加強了對法院執行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特別是對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這一類犯罪案件的打擊力度,公安機關通過網上追逃等手段,對隱匿行蹤、逃避法律義務的被執行人進行抓捕,給企圖逃避債務的“老賴”以極大的威懾力。區法院已向咸安公安分局報送涉嫌“拘執罪”案件8件,立案審查3件,立案偵查3件,已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協調履行完畢1件,正在協調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