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營商環境 | 黃岡中院:安商 護商 暖商 助推老區經濟高質量發展
今年以來,黃岡兩級法院持續強化司法服務“硬措施”,助力提升營商環境“軟實力”,為老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盤棋謀劃,健全安商機制
以“責”明向激動力。把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成立領導小組及工作專班,印發《關于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方案》,出臺了3大方面27項具體措施,定時間、定人員、定責任,將《方案》落實情況納入崗位績效考核體系,形成了組織有力、責任清晰、齊抓共管的工作體系。
以“訓”提能夯基礎。聚焦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重難點問題,開展優化營商環境、服務高質量發展大討論,召開全市法院專題培訓會、指標填報專項推進會,推行“教授理論授課+審判專家實務講解+兩級法院座談交流”培訓模式,統思想、補短板、強弱項,打牢了做好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基礎。
以“表”督導促落實。結合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影響法治化營商環境突出問題整治,每月梳理講評各法院、各業務庭室重點工作推進情況和突出問題整改情況,對工作進展緩慢、整治整改不力的,約談相關負責人,督促各項任務落實落地。
高質量司法,發揮護商職能
維護市場發展秩序。堅持罪刑法定原則,準確把握罪與非罪的法律政策界限,堅決避免“辦一個案件、垮一個企業、跑一批企業家”。鞏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成果,從嚴打擊擾亂企業生產經營犯罪,高效審結25起尋釁滋事、職務侵占等侵害企業權益的刑事案件,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探索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改革,妥善處理“李時珍”牌酒產品、“大別山”注冊商標專用權等知識產權案件,加大黃岡地標產品品牌的保護力度。
健全市場退出機制。與市政府聯合印發聯動工作機制實施辦法,19家單位作為成員單位,開啟了共享信息、協調業務、預警風險、應急處置、交辦任務等工作新常態。成立破產管理人協會,設立企業破產援助專項資金,推行破產債權爭議訴訟案件收費100元,為企業減少訴訟成本797萬元。開展長期未結破產案件專項清理行動,江北造船廠破產清算案順利辦結,湖北太子奶公司土地、廠房順利拍賣,為過濾新舊動能、重組要素資源提供強勁司法動能。
完善市場信用體系。積極推動市人大常委會出臺全省首個《關于推進人民法院切實解決執行難的決定》,聚焦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問題,開展涉企案件專項清理、專項執行行動3次,執結涉企執行案件4052件,倒逼市場主體提高守約率及合同履行率。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嚴禁超標的查封、亂查封,靈活運用多種執行手段,最大限度保住市場主體、保障居民就業,幫助匯能置業、潤泰項目管理公司等盤活資產6.3億余元。
全流程服務,營造暖商環境
強化事前預防,為企業注入活水。轉變司法理念,變事后救濟為事前主動司法服務,制定了3個方面13條服務保障舉措。庭審直播一批涉企糾紛案件,邀請部分企業家代表旁聽,變庭審為法治公開課堂。編印一本典型案例集,列出一份負面清單,強化企業風險防范意識,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注入法治動力。
強化事中管控,為企業把脈問診。制定領導班子成員和中層部門負責人同重點企業、項目定點聯系制度,定期組成工作專班深入企業“問診把脈”,協助企業全面梳理內部章程、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信用擔保等制度中存在的法律風險點,完善相關制度,增強企業科學管理水平。今年以來,兩級法院共實地走訪企業366家,梳理問題150條。
強化事后救濟,為企業排憂解難。開通涉企案件“綠色通道”,涉企案件立案時統一標識,涉企案件當事人申請執行無需提供生效證明,確保涉企案件快立快審快執,涉企案件平均辦理時長減少22天。聘用律師、退休法官作為駐點調解員,構建“糾紛調處—司法確認—訴訟引調—簡案速裁”的全鏈條機制,推動涉企矛盾糾紛快速化解,涉企案件調解率達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