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老法官,但也是法院執行戰線上的一名新兵,還在不斷的學習提高自己,真的沒有值得宣傳的地方。”4月8日,記者前往咸寧市咸安區法院采訪該院執行局裁決庭負責人彭亞華時,他客氣地婉拒了。彭亞華的同事告訴記者,彭庭長為人很謙虛,從不張揚。
以情動人巧辦案
到執行局擔任裁決庭負責人之前,彭亞華在咸安區法院多個崗位工作過,2014年,他從民二庭副庭長任上被調到全區最邊遠的高橋法庭任庭長。2017年初,考慮到執行局要加強執行力量,院領導又將彭亞華調至執行局擔任裁決庭負責人。
這是彭亞華第一次“專職”從事執行工作。法院審判與執行適用的法律程序有著很大的不同,為了盡快進入角色,彭亞華除了抓緊學習執行方面的法律書籍外,還要盡快學習使用執行流程管理系統。這對一直從事審判工作的他來說,不僅是一個全新的開始,更是一個全新的挑戰。
彭亞華上任后負責的第一個執行案件便是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執行案。這類人身傷害的案件在辦理過程中比較棘手,無論是當事人還是執行干警心里的負擔都比較重,特別是在被執行人沒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就連干了十幾年的執行干警在面對這類案件時都頭疼,更何況他這個“執行新兵”了。由于是自己負責的第一個案子,遇難更要迎難而上,為此,彭亞華花了不少心思來琢磨與研究這起案子。
該案被執行人何某與申請執行人祝某是同村好友,何某在載著祝某去做工的途中與一輛小轎車發生碰撞,造成祝某受傷。經法院審理,判決小轎車司機駱某賠償31萬余元,何某賠償41萬余元。由于何某與祝某的生活壓力都非常大,何某家里還有兩個孩子與一個老母親,賠償金額超出了何某的承受范圍,兩人又是一個村灣里一起長大的發小,彭亞華于是將雙方聚到一起,就賠償金額進行協商。
經過給申請執行人的親屬做工作,祝某的妻子最終同意讓步,讓何某一次性賠償20萬元。何某也積極籌借標的款,最終償付完畢。
案子成功執結,彭亞華心中也有了底,裁決庭的干警們對這個新來的頭刮目相看。
“對癥下藥”解心結
彭亞華認為,法院執行工作要有耐心,只有花更多的時間去琢磨才有好收效。
在一起債務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王某與晏某曾各出資25萬元成立了一家裝飾設計公司,后來兩人在債務未完結的情況下在工商部門辦理了公司注銷手續,11名債權人將兩人告上了咸安區法院。
經法院審理,判決王某、晏某共同償付蔡某、游某、樂某等4人勞務費共計10.7萬元;償付衛某、狄某、盛某3人工程款共計21.1萬元;償付梅某、吳某2人貨款4.7萬元;支付張某退股股金5萬元,以及王某另需單獨償還游某的借款7.3萬元。但王某與晏某就兩人共同承擔的欠款部分產生爭議,互相推諉,均拒不肯承擔債務。
對于共同償還責任,法院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名被執行人履行全部還款義務,其多還的部分可以再向其他合伙人追償。但彭亞華考慮到如果這樣做可能會給當事人造成新的訴累,為解開被執行人的心結,彭亞華沉下心來做了大量細致的工作,加班加點針對王某與晏某的案件列出了一份明細單,將雙方應承擔的欠款份額進行了分割。分割后晏某需償付的金額為20.8萬元,王某需償付的金額為28.2萬元,該方案得到了王某與晏某的認可,案件執行難點得到解決。
“在我負責的案件里,都耐心給當事人釋法明理,工作做到位了,大部分人還是愿意配合的。”彭亞華說,作為一名執行干警,對每一起執行案件都必須多花時間和精力去研究,做到合情合理合法,就能得到當事人的理解。
責任使命扛在肩
2017年,除了執結190余件案件,作為裁決庭負責人的彭亞華還參與了300余件案子的執行。彭亞華每天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當天要做的事情列一個清單出來,做完一件劃掉一件,防止有遺漏。
但執行工作的作息時間卻往往由不得自己作主,如果有當事人來訪,就要放下手頭的事情來接待他們;如果申請執行人在哪里看到了被執行人,就要立刻放下碗筷趕去拘留。一年以來,彭亞華一般周末都只休息一天,加班工作是常態。
快五十歲的人了還這么拼命工作,圖個啥?家人有時候會埋怨他,此時彭亞華總是一笑:自己在這個崗位上,就一定要把工作做好。
雖然工作很累,但無論什么時候見到彭亞華,他始終都是一副笑臉迎人。問及原因,他說:“工作再苦再累,也要有個好心情,自己心情好了,當事人就能看到希望,矛盾就會解決,案子就能快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