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信用修復機制 為企業發展注入“強動能”
現代社會,誠信越來越成為企業的無形資產和核心競爭力。為鼓勵企業誠實守信、履約踐約,石首法院從提高企業的法律信用和社會信用著手先行先試,打造“法院+”涉民營企業案件自動履行后信用修復激勵機制,努力化解執行難題、解決商事糾紛,全力打造穩定、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主動領題 先行探索起好步
法治是改善營商環境的重要手段,也是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和保障。今年來,石首法院立足實際、創新思路,與石首市發展與改革局聯合打造“涉民營企業案件自動履行后信用修復激勵機制”入選2023年湖北省優化營商環境先行區創建試點項目。創建過程中,石首法院從統籌推進、建章立制、質效提升三個層面逐步推進,爭取石首市委市政府支持,與共創單位信息互通,制定《石首市“涉民營企業案件自動履行后信用修復激勵機制”先行區試點創建實施方案》,與稅務、財政、人社等9家誠信體系建設責任單位聯系,為“誠信企業”定制惠企服務20余項,力爭把“先行區”打造成“示范區”“樣板區”。
精準解題 正向激勵促誠信
為促使當事人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確定的義務,石首法院分類施策、精準發力,制定涉民營企業案件自動履行和信用修復兩項正向激勵機制:對自動履行完畢的企業,除可依法享受訴訟服務便利外,還將其納入“誠信履行企業名單”,該名單將被定期推送至市場管理、稅務、銀行機構等單位及“信用石首”平臺,使自動履行當事人獲得相應的社會信用評價。對積極履行的失信被執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出具信用修復證明,讓企業在政府扶持、行政審批、市場準入、資質認定、招標投標、融資貸款等方面,不因涉執行問題受到差別對待。2023年1至8月,石首法院發出《自動履行告知書》51份,發出《自動履行證明書》38份,2家企業申請信用修復并經審核恢復,8家誠信企業在財政、人社、稅務等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責任部門享受激勵政策。
高效答題 服務企業顯成效
“謝謝法官,我們貸款已經在走流程了!......”某機械制造公司因合同糾紛被判決給付工程款14萬元及利息,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因被執行企業履行2萬元后未再支付,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執行干警多次向其宣講失信懲戒和誠信獎勵措施,該企業主動履行義務,并被解除失信相關懲戒,沒有因涉執問題在貸款等方面受到差別對待。
“我們已經收到105萬暫緩撥付的費用,解了燃眉之急......”因自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石首某公司憑借進入“誠信企業”名單,及時獲得此前因案件執行被凍結的應由市非稅中心撥付的購買服務的費用,并享受減稅降費優惠2000余元。今年來,石首法院在立案、審判、執行等過程中,主動向涉訴企業告知拒不履行風險和誠信履行措施,并作出自動履行提示,引導企業誠信訴訟,主動履行,提前規避失信風險。2023年1至8月,石首法院受理涉企案件167件,結案126件,實際執行到位標的約7000余萬元。
“涉民營企業案件自動履行后信用修復激勵機制”有效推動涉案企業由“要我履行”向“我要履行”轉變,下一步,石首法院將繼續從“小切口”入手,以自動履行證明、信用修復證明等“微舉措”,引導并鼓勵市場主體主動履行法定義務、依法糾正失信行為,為誠信社會和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提供更加優質的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