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懲處非法采礦 助力長江生態保護
——沙市法院審結非法采礦犯罪案
作者: 魏玖斌 發布時間:2019-04-18 訪問次數:6814
近日,沙市法院審結一起非法采礦犯罪案。
被告人薛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分別于2018年6月30日、7月8日、7月12日夜間,指使“精華518”貨船(實際控制人為薛某)船員在荊州長江鹽卡港水域附近擅自采砂三次,共計4228.84噸。
經認定,盜采的4228.84噸河砂的市場價格為75273元。案發后,公安機關依法扣押了涉案船只“精華518”貨船,變賣了扣押的4228.84噸河砂(所得價款10.4萬元,現暫存于公安機關涉案財物專戶)。被告人薛某、王某分別主動繳納了長江環境修補費18萬元、2萬元,共計20萬元。沙市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薛某、王某違反國家礦產資源保護法規規定,情節嚴重,犯非法采礦罪。
依法判處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判處被告人王某免予刑事處罰。扣押的涉案河砂變賣款人民幣10.4萬元予以沒收,由公安機關上繳國庫;被告人薛某、王某繳納的環境修復款20萬元,由公安機關上繳國庫并專用于長江環境的修復整治。“精華518”船舶上用于采砂的工具由公安機關予以拆除并沒收,依法上繳國庫。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陳群安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