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鐵中院出臺十條舉措護航“軌道上的湖北”
為貫徹落實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區崛起重要戰略支點推進大會的精神,推動長江經濟帶建設,以高質量司法服務和保障湖北鐵路建設與運營,助推湖北交通強國示范區和新時代“九州通衢”全面建成,近日,武漢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發布《武漢鐵路運輸兩級法院服務支點建設為“軌道上的湖北”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聚焦湖北鐵路建設運營中的涉鐵刑事犯罪、民事糾紛、生態環境保護、妥善執行涉鐵重點工程案件等方面,切實提升司法服務“支點建設”的主動性、針對性和有效性,為服務保障“軌道上的湖北”作出新成效,制定了十條舉措。
《意見》提出,要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為湖北鐵路建設運營提供高質量的司法保障。公正高效化解涉湖北鐵路建設與運營民事糾紛。依法審理涉鐵建設施工、租賃、運輸、買賣等合同糾紛,特別是“一帶一路”中歐班列運輸合同糾紛,建立涉中歐班列運輸合同糾紛等案件提級管轄機制。設立涉鐵案件立案綠色通道。大力推進“繁簡分流、簡案快審”。做實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推廣適用涉企案件經濟影響“雙向分級”評估相關經驗。推進平安建設,保障鐵路“大動脈”安全暢通。以《湖北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施行為契機,嚴打涉鐵領域違法犯罪。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常態化。依法懲治鐵路領域重大責任事故、危險作業等犯罪。全面加強湖北鐵路建設運營中的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充分發揮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在維護環境公共利益方面的作用,健全刑事懲處、民事賠償和生態補償有機銜接的環境修復責任制度,實現“一判三贏”。妥善執行涉湖北鐵路建設重點工程案件。秉持“強制執行+善意文明”的理念,開展“荊楚雷霆”、交叉執行、終本清倉等專項行動,及時兌現涉鐵企業勝訴權益。深化“涉企備忘錄+銀行保函”等執行機制應用,減少執行對企業經營的影響。
《意見》明確,要加強統籌協調,建立聯動協作機制。延伸司法職能,主動融入社會治理大格局。助力解決涉鐵案件糾紛背后的社會治理方面漏洞短板問題,找準矛盾糾紛產生的根源,有效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發生。強化多元解紛,促進企業治理創新發展。構建預防在先、分層遞進、專群結合、銜接配套、全面覆蓋的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積極協同國際仲裁機構,為涉外鐵路運輸合同糾紛化解提供更多優化解決途徑。主動對接包括沿江高鐵等湖北鐵路建設運營主體,建立法官工作站、訴調對接工作室、司法服務微信號等,聯動共治。構建多元共治格局,深度融入鐵路沿線轄區社會綜合治理。加強與項目所在地政府機關協調聯動,推動涉鐵項目建設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化解。構建鐵路公檢法一體聯動機制,與鐵路監管機構等建立共建機制,形成合力,共同服務保障湖北鐵路建設運營。
武鐵中院負責人表示,將以《意見》實施為契機,充分發揮武鐵兩級法院專門管轄獨特審判職能優勢,認真落實省委關于“打造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的戰略樞紐、引領中部地區發展的重要動力源、中國式現代化的區域樣板”的部署,圍繞湖北鐵路建設運營、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的司法需求,以營商環境的“軟實力”構筑起“支點建設”的“硬支撐”,在新的歷史方位找準定位,精準對接湖北發展需求,為支點建設注入強勁的司法動力,在6000公里縱橫交錯的交通動脈上,以司法之力護航“軌道上的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