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法院12天執結一起涉黑涉惡財產刑案
作者: 周江中 發布時間:2019-07-08 訪問次數:3098
近日,宜昌市夷陵區法院12天執結一起涉黑涉惡財產刑案件。
2018年3月,徐某、曾某因犯開設賭場罪被夷陵法院認定為惡勢力犯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六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二人服刑完畢后,罰金一直未繳納。
2019年6月18日,夷陵法院刑庭將二人罰金執行案交付執行局。執行局受理后立即在法院網絡財產查控系統平臺對二被執行人名下銀行存款、電子錢包、車輛、房產等財產進行查控,并于6月26日傳喚二被執行人到達本院執行局,向二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申報令,責令二被執行人立即各繳納罰金 3000元,同時制作執行筆錄向其宣傳掃黑除惡相關法律法規。二被執行人分別于6月27日、6月30日將應繳納的罰金全部繳納到位。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陳群安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