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三評”,讓企業真切感受司法溫度
近年來,黃岡市蘄春縣法院秉持善意司法理念,始終堅持“一案三評”機制,在審理執行涉企案件中,通過在立案、保全、審判、執行、司法公開等環節,落實經濟影響評估“程序化、信息化、規范化、案件化”要求,切實讓企業感受到司法獲得感。
立案庭分配案件后,各承辦法官在15日內,對立案時間、訴前鑒定、案件移送等方面是否達到最優;是否進行繁簡標識;財產保全是否有當事人申請、裁定依據、保全費繳納、擔保手續、專業法官會議研究意見、是否涉及企業經營賬戶,是否影響企業正常運轉等方面進行初步評查,并提出意見建議。
去年以來,該院開辟“綠色通道”,涉企案件當場立案率、初評適用率均達到100%,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全部經過專業法官會議研究。
在庭審后5日內,承辦法官必須進行中評。重點審核財產保全是否具備必要性、緊迫性,保全數額與訴訟標的額相比是否適當,保全期限是否合法,查封、續封、凍結、劃撥手續是否完備。對企業可能面臨的訴訟風險是否進行必要提醒,并提出合法性建議,是否選擇對企業經濟影響最少的方式化解糾紛、解決矛盾。
上半年,該院簡易程序適用率達94.3%,企業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一個月內審結率達98%,審結涉企案件1283件,結案率達89%,調解撤訴方式結案665件,同比上升8.6%。
案件結案后,要求辦案法官結合案件裁判對企業有無實質上的經濟影響作出精準判斷。按照“真評實評”要求,辦案法官對已經發現的現實風險據實為企業“把脈問診”、提出建議,盡可能把不利轉化為有利,把風險轉化為機遇。
蘄春某企業外地債權較多,因管轄權問題,其主張權利出現許多困難。辦案法官及時提出司法建議,在購銷合同中增加約定條款,解決了企業“急難愁盼”問題。去年以來,該企業欠款回收率達到85%以上,同比增長近40%,不良債權率下降近5%,催討債務成本下降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