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發揮人民法庭作用 為加強基層社會治理貢獻司法力量
——湖北省法院黨組學習《關于充分發揮人民法庭作用 促進基層社會治理的決定》
8月13日,省法院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召開2021年第9次集中學習,專題學習《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充分發揮人民法庭作用 促進基層社會治理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同志關于人民法庭建設的講話精神。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武漢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周葉中出席會議并講話。省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游勸榮出席會議并講話。
周葉中指出,《決定》的出臺,體現了中央和省委要求,符合人民群眾的期待,是省人大常委會和省法院主動作為的結果。要把貫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人民法庭建設的要求和實施湖北省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結合起來,狠抓落實。
一是要提高認識,深刻把握充分發揮人民法庭作用,促進基層社會治理的重大意義。要深刻理解人民法庭在促進基層社會治理中的政治意義、法治意義、時代意義。
二是要準確定位,全力抓好人民法庭促進基層社會治理的關鍵環節。要以審判職能為核心。人民法庭把審判職能作用發揮好,將會對基層社會治理產生巨大的的推動作用。要以多元共治為路徑。在堅持審判職能的同時,要與鄉鎮(街道)、村委會、社區等組織多元共治。要以體制機制創新為關鍵。理順體制機制,促進人民法庭作用的發揮。
三是要深化改革,切實保障人民法庭在促進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要在改革的過程中不斷的優化相關工作,為《決定》作用的發揮提供相應的保障。要以優化布局為牽引,進一步優化法庭的布局設計;要以提升能力為核心,加強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的水平;要以加強建設為保障,抓規范化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和隊伍建設。
游勸榮院長表示,省人大常委會用地方立法的方式來大力推動人民法庭工作,通過發揮人民法庭作用,促進基層社會治理,走在了全國前列,意義十分重大。
游勸榮院長指出,全省各級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更加注重強基導向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湖北省委夯實基層基礎、建設更高水平平安湖北的要求,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法院周強院長關于人民法庭建設的講話精神。
游勸榮院長強調,要充分認識人民法庭在推動基層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人民法庭通過發揮審判職能作用,處理大量矛盾糾紛,推進平安建設,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同時,要加強和改善人民法庭參與社會治理的方式和手段,充分發揮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領功能,助力文明鄉風建設。要通過化解矛盾糾紛,助力脫貧攻堅,推動鄉村振興。
游勸榮院長要求,要高度重視當前人民法庭建設當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的逐一加以解決。一是部分法院對人民法庭重要性認識不足。全省各級法院院長要把人民法庭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履行“第一責任”,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二是對人民法庭的功能和定位認識不足。要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加強分類指導,科學定位人民法庭職能,特別要強化人民法庭在參與基層社會治理中的職能作用。三是人民法庭布局不合理。要積極爭取地方黨委和政府的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優化區域布局,完善保障措施。四是人財物保障不充分。要進一步加大對人民法庭人財物的投入,為法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物質保障。
游勸榮院長要求,全省法院要加大對《決定》的宣傳力度,為《決定》的貫徹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扎實開展好全省法院“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抓好監督落實。要以《決定》為契機,做出細化的具體措施,包括全省人民法庭布局調整方案、規范化人民法庭建設方案、推進人民法庭干部培養使用的意見等,全力推動人民法庭工作科學發展。要以辦案為抓手,進一步加強基層法官內在素質和能力的提升;要不斷研究《決定》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在實踐中加以不斷解決;要加強對《決定》實施的監督檢查。
游勸榮院長強調,全省各級法院黨組要高度重視,抓住《決定》實施這一契機,堅持黨委領導,緊緊依靠地方政府支持,主動接受人大監督,進一步調整優化全省人民法庭布局,加大人財物投入,推進人民法庭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在新發展階段推動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實現新跨越,為鞏固基層政權建設,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進基層治理作出人民法院應有貢獻。
省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覃文萍主持會議并發言。省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機關黨委書記田昌兵領學。省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司法監督處處長楊建業對《決定》進行了解讀。省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處處長劉少軍、民一庭庭長邵遠紅作了交流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