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港區法院跨市騰退被拍賣房屋
作者: 趙麗君/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8-02-06 訪問次數:3582
2月2日上午8時20分,黃石市黃石港區人民法院30名干警驅車前往鄂州市湖濱西路,依法對申請執行人黃石市某典當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何某、丁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所涉房產進行強制遷出。
被告何某、丁某因資金周轉需要,于2013年7月23日與原告黃石市某典當有限公司簽訂《借款合同》,合同約定:原告出借給兩被告2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3年7月23日起至2014年7月22日止,同時應支付2%的綜合息費(即利息加管理費用)。另兩被告簽訂了《抵押擔保承諾書》,承諾將位于鄂州市濱湖路人大住宅樓北棟西單元四層西戶的房屋為該借款進行抵押擔保。原告按約履行出借義務后,兩被告均按時支付了2013年7月23日至10月22日期間的綜合息費,但差欠的綜合息費至今未支付,雙方故而成訟。2014年6月25日,黃石港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連帶給付原告200000元的借款本金。因兩被告未按判決履行義務,申請執行人黃石某典當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17年8月28日,該院依法對被執行人何某、丁某位于鄂州市湖濱西路人大住宅樓北棟西單元四層西戶住宅房屋進行公開拍賣,買受人王某以最高價競得。2017年11月21日,法院張貼騰退公告,要求被執行人于當年11月30日前退出該房屋,但其拒不履行。為切實維護買受人的合法權益,2018年2月2日,黃石港區法院依法對該房屋進行強制清場,移交買受人。
在執法監督員的監督和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鄂州市鄂城區人民法院的協助配合下,該院干警分成五個執行小組有條不紊地對涉案房屋內的所有物品進行清點、登記、裝箱,所有執行人員嚴格遵從法定程序、遵守執行紀律、全程攝像留痕取證。11時30分,該院將搬出的全部物品貼上封條存放至指定地點,并將房屋正式交付予買受人 ,一起強制執行案件得以迅速完成。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