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法院重拳出擊制“老賴”
作者: 張婷婷/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7-05-19 訪問次數:4337
5月18日,恩施市法院對“老賴”張某勝依法采取強制拘留措施。承辦法官宣讀完拘留決定書后,“老賴”張某勝被戴上了手銬。
2013年1月,張某勝以修建房屋為由向本案申請執行人張某明借款150萬元,當年7月償還50萬元,余100萬元未償還,遂出具100萬元借條一張,約定月利率為2%,未約定還款日期。后張某勝按約支付利息至2016年9月,此后再未償還,原告因此訴至恩施市法院。恩施市法院于2017年1月13日作出判決,被告張某勝需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償還本息。
因張某勝未按時履行還款義務,2017年3月6日張某明向恩施市法院提出執行申請,恩施市法院3月15日向張某勝送達執行通知書。收到執行通知書后,張某勝不配合法院執行工作,經承辦法官多次催告,依然拒不履行還款義務,5月18日恩施市法院依法對其做出拘留15日的決定。
對像張某勝這樣的“老賴”采取強制措施,是恩施市法院近期開展的專項執行活動——“霹靂行動”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采取的雷霆手段之一。僅5月18日當天,恩施市法院執行局就拘留了3名“老賴”,以實現進一步壓縮“老賴”的生存空間和“打擊一批、威懾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